内蒙古五大厅局签署地理信息共享合作协议

31.10.2016  12:06
      10月27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与自治区司法厅、环境保护厅、农牧业厅、气象局签署地理信息共享合作协议,进一步推动了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跨部门、跨区域共享与应用,培育壮大地理信息服务产业。

  按照协议,合作各单位将相互提供本部门相关数据服务,实现数据共享交换利用,联合开发建设相关专题数据库等,共同促进信息化建设。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测绘地理信息局将重点在地理信息资源共享与应用、地理信息数据处理与技术服务、应急保障等方面为自治区农牧业、生态环境保护、气象、司法等方面提供更广泛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