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厅牵头做好规范协勤人员的管理工作

01.07.2015  22:34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依法行政专项组2015年重点工作分工方案》要求,“规范协勤人员的管理”为人社厅牵头主抓的一项工作。我厅经调研讨论,认为协勤人员不仅存在于公安系统,其他有行政执法任务的系统也存在类似情况,我厅建议统称为“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目前正在摸清全区行政执法单位及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底数,在6月底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并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研究相关问题。拟在10月底前制定出台“全区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用工管理办法”,把所有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统一纳入劳动合同用工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