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住建厅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05.12.2014  00:11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作出的战略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自治区住建厅以“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扎扎实实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11月11日,自治区住建厅召开厅党组扩大会议,原原本本地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的两次讲话精神。会议强调,班子成员以及全体党员干部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快速反应,精准施策,抓好落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努力为建设法治内蒙古贡献力量。

11月21日,自治区住建厅召开机关党委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会议要求,厅属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会议”上提出的做好党建工作的具体要求,切实把本部门、本单位的学习活动开展好,用新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12月2日,根据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司法厅、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自治区住建厅举办厅机关全体公务员及厅属各单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纲领--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解读”主题法制讲座。结合本次讲座,厅党组指示,要坚持不懈地用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武装头脑,不折不扣地把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依法行政的实践中去,为全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再上新台阶作出积极贡献。

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自治区住建厅集中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设计制作了“聚焦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专题展板,运用LED电子大屏幕巡回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并以喜闻乐见的漫画形式开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普法活动,同时以新媒体为载体,在单位网站主页开辟宣传学习专题栏,运用QQ和微信等网络集群开展“依法治国”和“国家宪法日”主题讨论,掀起了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宣传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弘扬宪法精神的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