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三项措施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工作

14.09.2017  11:16

为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托克托县财政局加强管理、落实责任、明确重点,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打造阳光财政。

一是实施分类管理。将财政信息初步划分为普通信息、预决算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信息、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信息、政府采购信息等几大类,形成初步方案,实行分类目标、任务管理方式。每类信息再确定公开内容、范围、时限、责任落实等详细内容。

二是落实责任主体。普通财政工作动态类信息的目标任务落实到各科(所);政府采购、县本级或部门年度预决算、三公经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由财政局和相关部门(单位)共同负责落实;惠民惠农政策、资金信息由财政部门和各乡镇共同负责落实。

三是严格监督考核。由财政局办公室负责制定普通财政工作动态类信息实施方案,对各科(所)按照数量、时间、发布渠道等方面进行考核;由财政业务科室牵头制定预决算信息公示方案和发布信息公开通知等,并联合县政府政务办对各相关部门(单位)进行督促、指导和纳入年终考核;由财政业务科室通过现场检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和各镇(管委会)惠民惠农政策、资金信息公开公示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