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诚恳接受督察 雷厉风行整改

11.06.2018  22:34

  6月7日,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回头看”进驻内蒙古自治区第2天,32件有效举报电话中有两件反映了同一家企业的问题: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西沟门移民新村木器加工厂喷漆味道浓重,噪声污染严重,而且没有任何环评手续。

  当晚,督察人员天黑后进村摸查核实情况,发现2018年6月2日“和林格尔县环境保护局封”的鲜红章印背后,已涂过油漆的木门散落一地。一叠生产任务单显示,早在2016年中央第一环保督察组取缔的工厂,2018年5月26日仍在接受订单。中央环保督察组到了就贴上鲜红的封条,走了就继续非法生产。“回头看”来了又马上“查封”,崭新的封条上显示出企业早已做好应付整改的准备。

  真督察岂容假整改。要做到环保督察“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就必须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绝不姑息迁就。6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纪恒就和林格尔县木器加工厂假整改问题作出批示,要求“要将此反面典型案例通报全区,引起各方面的足够重视。”当日,呼和浩特严厉追责问责和林格尔县盛乐镇西沟门移民新村内木器厂环保假整改问题相关责任人。呼和浩特市委常委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对和林县原副县长、现市政府副秘书长杨星晟、和林县副县长郭文俊、副县长贺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市环保监察支队支队长黄宝华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成和林县委县政府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和林县委召开常委会会议,对环保假整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决定:对原内蒙古凯帝森木业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注册为内蒙古元达木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刘沈兵予以行政拘留,同时立案调查,依法对该公司按高限予以20万元罚款,关闭取缔该企业,立即拆除所有设备,并启动公益诉讼;对县环保局局长刘瑞明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行政职务。对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苏永斌予以政务撤职。对盛乐镇党委书记云安民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盛乐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李月忠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镇长职务。对盛乐镇人大主席张永伟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边督边改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要以不放过的精神和‘不贰过’的态度从严从实完成好各项整改任务”。《通知》强调,针对督察组交办的环境问题,各盟市要举一反三、全面摸排,立行立改、持续整改,防止“一阵风、运动式”,推动环境问题整治常态化、长效化。(陈立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