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质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年“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双十工程的通知

10.02.2015  16:15
各盟市质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蒙古计量院:
    为进一步加强民生计量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提出的发展目标,在商业、服务业、生产企业中树立诚信计量意识,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诚实守信、公平公正、优质满意的市场计量环境,各盟市局要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做好2015年“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双十工程相关工作,加大民生领域计量器具专项检查力度,维护市场公平计量秩序。现对2015年“双十工程”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盟市局要根据总局《“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双十工程实施方案》精神和《内蒙古自治区质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民生计量工作、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内质监计函〔2014〕66号)要求,在2015年工作中确定目标和数量,继续引导培育一批诚信计量自我承诺示范单位,深入推进计量保证体系合格确认。各盟市可评选出1至2家示范先进单位作为典型,带动和激励其他单位进一步提升计量管理水平,建立诚信计量自我约束机制。 
    二、积极协调政府,争取把涉及民生计量器具的检定费用纳入当地财政预算,继续为居民社区、苏木乡镇医疗卫生机构、集贸市场和中小学校提供免费计量服务。按照《内蒙古质监局转发质检总局关于印发“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双十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内质监计发〔2013〕363号)中区局提出的有关要求,确定本年度计量惠民服务项目和“双十工程”各阶段工作安排,加大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力度。
    三、请各单位于2015年3月1日前将本年度确定的计量惠民服务项目报区局计量处,并于2015年8月30日前报送“做好民生计量工作、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工作”总结及相关统计表。
    四、“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双十工程的开展情况将作为对盟市级政府质量考核工作的一项具体内容进行考核,各盟市局要高度重视,明确任务要求,切实抓紧抓好,强化宣传教育,将诚信计量体系建设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中,不断推进全区诚信计量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民生计量监管,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联系人:韩黎岩 扈   凯
    电   话:0471-3255586
    邮   箱:[email protected]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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