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统计局围绕绿色发展理念部署部门能源和环境统计工作
为做好内蒙古自治区2015年度《地区能源平衡表》编制和2015年度《资源环境综合统计年报》工作,加快建立和完善全区“绿色发展指标体系”,自治区统计局于5月6日在呼和浩特市举办了全区部门能源与环境统计制度布置暨培训班,自治区统计局能源与环境统计处(以下简称能源处)及环保厅、水利厅、住建厅、爱卫办等全区21个能源与环境统计相关部门、企业的40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能源处副处长斯琴主持会议并做了讲话。
斯琴向各相关部门、企业对自治区统计局能源与环境统计工作的支持和帮助表示了感谢,强调了部门统计工作的重要性。指出中央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特别是绿色发展理念使能源和环境统计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强调要关注资源利用、生态环境等方面内容,做好资源环境统计、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统计监测。
能源处业务人员结合绿色发展理念向有关部门布置了2015年度《资源环境综合统计年报》,简要介绍了自治区统计局承担的“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工作进展情况,并对2015年全区部门资源环境统计重点工作提出了要求。 一要 充分认识资源环境统计工作对贯彻落实好绿色发展理念的重要性和意义; 二要 结合绿色发展理念对指标设置、表样变化、统计口径等进行完善,使制度能够更好体现绿色发展情况; 三要 注重数据质量,对变动幅度过大或特殊情况要说明原因,并注意公式审核关系; 四要 按照规定时间及规范认真报送,确保时效性,并做好敏感数据的保密工作。会议还布置了2015年度《地区能源平衡表》编制基础数据统计表。并征求了各部门、企业对能源、资源环境统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就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制度完善、部分指标和盟市数据的提供、上报时间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沟通探讨,取得良好成效。
培训班上还通报了2015年度全区部门能源与环境综合统计工作直报单位考核结果,对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单位和个人表示祝贺并颁发荣誉证书。经过全体参会人员的共同努力,培训班圆满完成各项议题并达到了预期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