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统计局联合发改委加强资源枯竭城市转型监测统计工作

25.03.2016  13:00

 

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发东北〔2013〕1165号)要求,我区包头市(石拐区)、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牙克石市、根河市、额尔古纳市、鄂伦春旗)、兴安盟(阿尔山市)、乌海市为资源枯竭城市,为做好我区资源枯竭城市转型监测统计工作,及时准确的完成国家联网直报工作,自治区统计局城调队积极与发改委东振处协调沟通,自治区统计局和发改委联合发文《关于加强资源枯竭城市转型监测统计工作的通知》(内统字〔2016〕16号),通知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各有关盟市和各资源枯竭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确保转型监测统计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

二、提高工作效率,各相关部门提前试报,确保及时联网直报。各资源枯竭城市要建立提前试报工作机制。
      三、加强监测数据审核,各相关部门联合评估,确保数据质量。各有关盟市发改委要组织各资源枯竭城市按照统计方案的要求,认真完成《资源枯竭转型监测统计表》中监测数据的收集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