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连浩特市发改委扎实推进专项债券发行指导工作

14.05.2015  19:50

  为落实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加大债券融资方式对重点投资领域的支持力度,拉动重点投资和消费需求增长,国家发改委近日下发了养老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城市停车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等四个专项债券发行指引。

  自治区发改委就做好专项债券发行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提出注重项目选择:在储备债券项目时,围绕国家重点支持的领域,除现有常规债券,优先选择项目收益债、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并购债、可续期债。 项目收益债 筛选标准为以供水、污水处理、电力、燃气、热力等公用事业服务为主营业务,未来可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投资项目,或棚户区改造、城市综合管廊、天然气储气设备等收益项目。 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 是通过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或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发行、募集资金在有效监管下,通过商业银行转贷给符合产业政策、具有发展潜力和带动效应的小微企业,扩大债券支持小微企业的覆盖面。 并购债 筛选标准为处于区域、行业龙头地位的企业,有横向、纵向并购需求来实现扩张产能或延伸产业链的技术产业类公司,或产能过剩行业中区域市场占有率较高,行业龙头企业。 可续期债 主要用于地铁、城际轨道交通等投资大、运营周期长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连浩特市发改委根据国家和自治区专项债券发行指引文件精神,积极与金融办、财政局等单位进行了沟通,及时对我市有良好信用记录及有实际经营收入的企业联系,进行了摸底调查,将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上报和储备,并对符合发债条件的企业进行专项指导。

[责任编辑 李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