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纪委监察厅下发《通知》严禁违规操办 “升学宴”“谢师宴”

19.06.2017  14:48

  当前正值中、高考关键节点,昨日,内蒙古晨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条配套规定精神以及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自治区纪委监察厅下发《关于严禁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坚决防止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问题反弹,同时公布了三种举报方式。

  《通知》从三个方面做出严格要求,共产党员、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为子女升学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非亲属聚餐性质的宴席,严禁参加非亲属聚餐性质的“升学宴”“谢师宴”及其他类似宴请活动,严禁用公款或找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报销应由本人支付的子女学习费用,严禁动用公车、公款租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送子女及亲属上学和外出旅游。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拓宽监督渠道,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并按照“一案双查”要求,既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又严肃追究相关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公布三种举报方式,举报电话:0471-12388,举报网站:neimeng.12388.gov.cn,举报信箱:自治区纪委信访室(监察厅举报中心)。(记者吴博超)

  

[责任编辑 吴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