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组织召开公安改革及“四项建设”推进工作预备会议

29.07.2015  17:58

  7月28日,呼市公安局组织召开全市公安机关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及“四项建设”推进工作预备会议,听取各相关单位工作情况汇报,进一步研究部署公安改革及“四项建设”各项工作,筹划召开全市公安机关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及“四项建设”工作推进会议。会议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局改革办主任云天平主持,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兼交管支队支队长、市局“四项建设”办主任王永清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了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赵云辉近日对我市公安改革及“四项建设”工作的指示精神,肯定了前一阶段全市公安改革和“四项建设”工作取得的成绩,逐一梳理了不足之处。市公安局所属九个旗县区公安局(公安分局)及城南、南地、开发区公安局局长,“四项建设”工作推进组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就本单位公安改革及“四项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所取得的成效进行了汇报。市局改革办、四项建设办相关领导及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确定全市公安机关公安改革及“四项建设”工作推进会将于近日召开,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提练本单位工作亮点,形成书面材料,在推进会上进行发言。针对下步工作,会议要求:一是领导重视要到位。各分管局长要抓好所分管业务、警种的公安改革和“四项建设”工作;旗县区公安局(公安分局)的局长要抓好本地区的公安改革和“四项建设”工作;市局直属各业务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各有侧重,真抓实干,确保抓出成效。二是改革任务要到位。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所涉及到的改革任务进行认真疏理,弄清所承担的任务,理清任务时限,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好各项改革任务。三是机构设置要到位,包括四个推进组作为牵头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四是内外宣传工作要到位,要进一步完善公安内网宣传内容,对外宣传上,要善于挖掘工作亮点,做好精品宣传工作。   会议要求:一是要加强领导,完善组织机构。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公安改革和“四项建设”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机构,抽调专门工作人员,认真完成好交办的各项工作。二是要简化职能,真抓实干。要认清公安改革和“四项建设”的关系,不等不靠,敢想敢做,要紧跟上级公安机关的节奏、步伐,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认真完成好每项工作任务。三是认真总结,不断完善。工作中要善于总结,不断提练好的经验和做,还要多吸收借鉴先进地区成功经验,做到引进来,消化掉,为首府公安改革和“四项建设”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