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召开劳务派遣用工单位规范用工行为座谈会

20.11.2014  19:31

 

为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依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9月12日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了劳务派遣用工单位规范用工行为座谈会。

会议由人社厅劳动关系处主持,人社厅劳动保障监察局、劳动争议仲裁处负责同志出席会议,会议邀请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国资委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等盟市劳务派遣用工数量较大的企业人力资源部负责同志共计8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围绕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和人社部《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就如何抓好落实,全面了解企业的情况并与企业共同针对现存的问题,研究探讨解决方法。

会上,人社厅劳动关系处处长高鹏博就劳务派遣讲了几点意见:一是对新修《劳动合同法》的统一认识问题;二是我区劳务派遣基本情况;三是关于行政许可的问题;四是关于劳务派遣用工“三性岗位”的确定;五是关于劳务派遣用工占比问题;六是关于“假承包、真派遣”问题;七是劳务派遣相关法律政策的几个时间节点问题;八是人社厅出台的几个文件的落实、执行情况,并对企业提出的问题作了解答。人社厅劳动保障监察局局长刘雨林对进一步加大监察力度提出了相关要求。

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移动内蒙古分公司、包钢集团、神华准能集团等用工单位就各自的劳务派遣用工情况做了发言,与会人员进行了沟通和交流,一致表示,企业要全面落实国家相关要求,尽快调整企业用工结构,采取切实措施,严格劳务派遣清单,规划确定“三性”岗位,制定适合本企业的调整方案,确保过渡期内将劳务派遣用工量降至规定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