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检察院 法制宣传“三注重”

04.05.2015  13:22

    科右中旗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将法制宣传贯穿于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之中,做到“三注重”,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法律素养。 

      注重专题宣传。每年根据“举报宣传周”主题,精心设计宣传内容和宣传载体,组织全院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宣传,采取蒙汉双语宣传方式,力争实现宣传面积最广,受众人数最多。

      注重重点宣传。宣传内容上,针对本年度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进行重点宣传,使群众及时掌握法律信息。宣传对象上,以单位、学校、企业、社区、乡村等人群为目标,开展“五进”活动,宣传、普及法律知识,促使检察工作与基层管理、基层服务有机结合,使群众更多的了解掌握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少踩或不踩法律红线。

      注重办案宣传。总结分析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群众普遍存在的法律盲区,将此作为重点,在办案中进行释法说理解疑,将每一次办案作为一次普法宣传教育。结合办案实际,对犯罪的原因、手段、后果以及预防对策进行分析,形成调研报告或检察建议,提交旗委、政府或发送到各相关行政部门,做好案后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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