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食药监函〔2018〕82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23.05.2018  02:38

霍培广:

你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于2018年5月3日收悉。

经查询,你申请公开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内食药监复决字〔2018〕02号)已经通过邮政挂号信件送达通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将具体信息告知如下:

邮寄《行政复议决定书》(内食药监复决字〔2018〕02号)的邮政挂号信件号码是XB04200979615,可通过中国邮政官网查询。邮件挂号信件于2018年4月4日寄出,2018年4月9日到达。

如你对本告知书内容不服,可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或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17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