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司法厅举办全区社区矫正业务培训

26.10.2016  15:31

        为贯彻落实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两院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提升社区矫正队伍的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自治区司法厅分别于10月25日至27日、11月1日至3日在呼和浩特市举办全区社区矫正业务培训,各盟市司法局分管局长、社区矫正支队负责人,各旗县(市区)司法局局长、社区矫正大队负责人共240余人参加培训。司法部社区矫正局、自治区检察院有关领导授课,23个盟市、旗县(市区)司法局作了社区矫正工作经验交流发言,参训人员实地观摩了托县、土左旗司法局及攸攸板司法所的社区矫正中心建设、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开班仪式上,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宝山作讲话。他强调,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加强基础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夯实司法行政根基,旗县(市区)司法局设立“一厅、两中心、三室”(即法律服务大厅,社区矫正中心和信息监控指挥中心,远程探视室、宣告室和心理矫正室);全面加强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完善司法所业务工作制度和日常管理制度,着力打造示范样板型司法所;建立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基层法律服务为一体的村级法务室。

        宝山副厅长指出,要按照“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要求,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和基层工作队伍建设。充实工作力量,加强队伍教育,严格队伍管理,提升规范执法能力。切实做到司法部要求的“六不准”,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素质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社区矫正执法队伍。

        他指出,矛盾纠纷化解和特殊人群教育管理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两项重要职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推进人民调解社会化、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要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管理,规范执法活动,严格监督管理,落实教育帮扶,增强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社区安宁、社会稳定。

        最后,宝山副厅长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政策支持,进一步提高保障能力。要落实经费保障,推进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加快信息化建设成果应用,增强改革发展动力。(司法厅社区矫正局 崔彦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