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司法厅考察组调研我区司法行政工作

15.08.2016  19:05

8月10日—13日,黑龙江省司法厅巡视员、省公证协会会长邹大力,厅公证管理处、计财装备处、办公室、公证协会负责人以及齐齐哈尔市司法局领导一行8人来我区考察调研。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张德成,厅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工作处、计财装备处及公证协会负责人陪同调研。

调研组首先实地考察了厅信息监控指挥中心,听取了司法行政信息化情况介绍,详细了解了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软件建设、运行维护、安全技术保障、应急指挥等。

张德成副厅长主持召开座谈会,表示热烈欢迎黑龙江考察组一行来内蒙古考察交流。他指出,司法厅近几年有几项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与黑龙江或南方发达省区相比,有些工作还是有一定差距,需要向兄弟省市学习。邹厅长一行来内蒙古考察,正好为我们相互学习交流提供了难得机会,希望你们能留下宝贵意见,进一步完善提高内蒙古司法行政各项工作。

厅机关律师公证处负责人向考察组重点介绍了司法行政改革情况,突出了6大亮点:一是基本实现了四级政府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二是创新社区矫正管理方法和手段,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三是通过多种方式积极推行狱务公开,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狱务公开体系;四是在全国率先实现人民监督员全覆盖,选任的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职,有效发挥了监督作用;五是实施普法宣传“6个3”工程,在全国率先出台了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方案,内蒙古的法治宣传工作在全国经验交流会上作典型发言。

座谈会上,双方就信息化建设、司法行政改革、公证服务创新、公证业务拓展和金融公证类业务的开展等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邹大力巡视员表示,感谢内蒙古司法厅的热情接待和周到细致的安排。内蒙古司法行政工作有好多亮点,值得其他省市学习,这次考察的重点是信息化建设,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如何开展信息化建设一直是我们的困惑,今天来内蒙古调研深受启发。并且我们还了解到内蒙古司法行政体制改革也走在了全区前列,突出统筹规划,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对帐销号,件件落地,此次考察让我们受益匪浅。

      调研组一行还实地考察了自治区法律援助服务大厅、自治区公证处、呼市北方公证处、包头市方正公证处和鄂尔多斯市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