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青年工作委员会荣获自治区直属机关“先进团青组织”荣誉称号

09.05.2018  22:12

          5月8日上午,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召开“五四”表彰大会,表彰自治区直属机关“五四红旗团委”“先进团青组织”“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和“有为青年”。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青年工作委员会被授予自治区直属机关“先进团青组织”荣誉称号,厅青年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侯大鹏同志被命名为自治区直属机关“有为青年”。

        内蒙古司法厅青年工作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在司法厅党委和自治区直属机关团工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青年干部职工大力支持下,以党建带团建,紧紧围绕司法行政中心任务开展工作,把教育引导青年、服务青年成长成才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贯彻厅党委各项决策部署,激励青年在推进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中提升素质、发挥作用。

        目前司法厅青年工作委员会会员已经实现全单位45岁以下青年的全覆盖。定期会同自治区青年联合会、团委举办公益活动,扩大工作辐射范围,实现从机关向社区、基层覆盖延伸,充分发挥青年志愿者作用,更好地服务社会。抓好对青年的组织工作,增强全体青年的凝聚力、向心力、归属感、职业荣誉感,进一步拓展党员队伍发展的青年群众基础。

        司法厅青工委将以此次表彰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强化青年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以岗位建功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先争优活动,引导广大青年干部立足本职,岗位创新岗位建功。加强青年干部能力建设,不断提升青年干部队伍服务科学发展、服务干部群众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