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司法局召开2016年度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

21.03.2016  11:15

        3月15日,巴彦淖尔市司法局召开了2016年度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学习贯彻落实吴爱英部长视察内蒙古司法行政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5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安排部署今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任务。会上,邢国俊局长作了工作报告,市政府史应明副秘书长代表吴铁城副市长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确定了2016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以服从服务于全市工作大局为出发点,紧紧围绕平安巴彦淖尔和法治巴彦淖尔建设,坚持强基固本、创新发展的工作要求,突出抓好法治宣传、法律援助、法务“三法”建设;突出抓好法治创建工作;继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维稳防范、社区矫正“六大”机制建设,继续深化信息化建设和队伍建设,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努力激活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活力,使全市的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提出了2016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具体任务:

        一是承前启后,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以“法在身边▪法治北疆”为主题,做好“七五”普法规划启动实施工作,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全面推进“6个3”普法工程,继续开展“法治旗县区”、“民主法治嘎查(村、社区)”创建活动,把法治宣传教育和解决群众身边法律问题结合起来,推动法治融入群众日常生活,努力使崇法向善、循法而行成为群众自觉行动,培育法治文化,夯实法治基础,促进法治巴彦淖尔建设。

        二是固本强基,做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以“平安建设▪法务强基”为主题,重点是进一步强化旗县区司法局建设、强化司法所建设、强化法务室建设、强化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强化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和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给予基层司法行政部门适当的工作自主权,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活力,推动司法行政整体工作进步,促进平安巴彦淖尔建设。

        三是改革创新,做好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和人民监督员工作。做好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三年收尾工作,实现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化、社会化,有效落实律师参与公检法机关信访工作,依法化解社会矛盾;以诚信建设为重点,提高公证服务质量;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教育培训,积极引导其参与基层法律服务和法治建设工作;以规范执业纪律为突破口,提高司法鉴定的规范化水平;以提升业务工作能力为突破口,认真做好全市人民监督员管理培训工作,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制度作用。

        四是强化责任,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以“遇事找法▪援助相随”为主题,结合我市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完善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其便民服务职能,积极探索制定法律援助服务标准,提升援助案件质量,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五是安全规范,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以规范化建设为主线,建立完善管理机制,实施“一日化”教育机制、“一体化”帮扶机制和“一盘棋”网上办案机制,通过推行精细化管理,确保监管安全,有效提升执法效能和矫正质量。

        六是提高认识,做好信息化建设工作。2016年定位为“数据录入年”,各项业务数据采集要完整,录入要全面,更新要及时,要确保真实准确;要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执法特勤车系统,真正发挥其流动工作站的功能作用;要大力推广法治内蒙古微信微博,进一步扩大“法治内蒙古”、“司法天地”微信微博影响力;要完善信息化硬件建设,待自治区司法厅软件上线后,迅速完成远程探视室接入工作。

        七是凝心聚力,全面做好党建工作,提升干部队伍素质。重点是“抓班子、带队伍、促教管、保安全”,全面加强司法行政系统的党建工作,做好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继续开展“双十佳”专项创建工作,切实做好系统内的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工作,抓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推进工作规范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司法行政队伍。

        会议还表彰了2015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市政府副秘书长史应明,市司法局全体干部,各旗县区司法局局长,部分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所等法律服务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