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喇沁旗十家司法所运用“小活动”搞活社区矫正“大教育”

02.03.2016  11:12

        为进一步提高矫正教育管理水平,提升规范执法能力,推进社区矫正管理创新,喀喇沁旗十家司法所采取四项措施运用“小活动”搞活社区矫正“大教育”。

        一是用好“小课堂”。针对辖区服刑人员较多、文化素质参差不齐的现状,在开展好集中教育的同时,司法所时常开展生活或工作“小课堂”,解决集中教育难以解决的一些问题。

        二是抓好“小事情”。注重从点滴入手,及时纠正社区服刑人员思想偏差和行为失范现象,培养服刑人员健康文明的良好习惯。

        三是建好“小环境”。要求司法所人员、志愿者、村干部不仅在教育中讲得好,更要在实际中做得好,在事关社区服刑人员切身利益的问题上做到公道正派,努力营造健康向上的小环境。 

        四是搞好“小讲评”。在矫正对象每月思想汇报和公益劳动时,对其表现进行一次小讲评,从积极性、责任心到心理反映、社会交往等,指出不足,纠正偏差,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

        截止目前,喀喇沁旗十家司法所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50人,解除37人,在矫13人。无一人脱管、漏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