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晒各种赞,朋友圈很忙!

12.12.2015  11:24

  微信以快捷、方便、瞬间传递、图文并茂等优势迅速流行起来,被很多人接受并喜爱。微信的各种秀也称为晒,涉及内容广泛,有孩子、房和车、旅游、照片等隐私信息;找人、提醒、买卖等公共信息;涉及利益的集赞、关注、投票等商业信息……有关专家表示,微信的主要功能是帮助交流,并不是什么都可以拿出来晒。

  2014年8月,中央网信办发布《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简称“微信十条”。“微信十条”以打击网络谣言为切入点,以控制时政类新闻转载为关键点,旨在规范以微信为代表的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对防范谣言等有害信息冲击微信固有的信任链起到很大的作用。

  晒生活晒孩子,不安全!

  12月15日一早,家住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滨河湾的家庭主妇范女士就晒出了雾霾天气图片和自己精心准备早点的图片,她说这是她每天的“必修课”。她对记者说:“周围的人每天晒天气、晒美食、晒行程、晒心情、晒照片、晒闺密、晒聚会、晒房子车子、晒奢侈品,还有就是晒孩子。这里有希望别人关注的心理,当然也有一点点显摆的成分。”在范女士看来,如今的年轻人都这样,她基本没有考虑过安全或者相关的隐患问题。

  记者查询到,因微信晒出私生活而引发的犯罪案件并不在少数,虽然警方不断提醒,但是仍然阻挡不住人们强大的“晒欲望”。

  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公安机关了解到,由于注册微信是非实名制,用户可以任意使用他人或者编造的手机号、QQ号、邮箱等注册,犯罪分子往往使用他人信息、虚假身份信息或化名注册,使用“摇一摇”“漂流瓶”“查找附近的人”等功能,不需要认证,就能看到其他用户的信息。获取信息后,犯罪分子利用现代人寂寞想要交友和“艳遇”的心理,对受害人进行诈骗、抢劫。民警认为,使用微信功能“查找附近的人”后,若不希望别人通过这个功能把你“定位”,就要注意退出这一项时“清除我的位置信息”。在设置项,关掉“允许陌生人看10张照片”的隐私设置;在隐私设置里关闭“把我推荐给QQ好友”“通过QQ号搜索到我”“通过手机号搜索到我”的功能;开启“加我为好友时需要验证”,避免不必要的骚扰。加好友后立即修改好友备注,避免别人冒充;当被拉进不熟悉的群里后,聊天要特别小心;不要轻信陌生群友,聊天中尽量不谈及资金、财产等重要事宜;不要轻易打开陌生网页链接,特别是要求输入账号和密码的,一定要警惕。

  转发要担责

  如今,网络寻人、网络寻物已经成为一种公益力量,网友们愿意、也乐意接力转发任何一条寻人的微信微博。可不知道从何时开始,“丢孩子”的谣言频频出现在微信上。我们该如何辨别真假呢?

  前几天,记者在朋友圈看到一则寻人启事,说有一个3岁多的小孩,在呼和浩特市某小区被一个40多岁的男子抱走了,孩子的父母都急疯了,希望有知情者能够拨打电话告知。信息中不仅有电话和姓名,还配有一张可爱小女孩的照片。看到这则消息后,爱心网友们纷纷帮忙转发。但是随后的几天时间里,同样的寻人启事信息又出现了,这次,呼和浩特市的某小区改为了其他省市的某小区,一时间内,网友们开始怀疑信息的真假。

  11月12日,很多市民的微信朋友圈中热传着一条视频新闻: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毫沁营附近,一名女子将孩子锁在家中去打麻将,结果孩子从二楼坠亡,后老公悲愤拎着死去的孩子去打妻子。随后,本报记者来到管辖毫沁营范围的成吉思汗大街派出所求证事件真假,却得知连日来派出所并没有接到过类似的报警。同时,成吉思汗大街派出所还通过110指挥中心进一步确认,最近一周以来呼和浩特市范围内都没有类似接处警记录。由此可以初步推断,事发地并非在呼和浩特市。

  内蒙古恒众尧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洪超提醒,如果当事人在主观意识上能判断该消息是谣言或者是虚假信息,不管是原创还是转发,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商誉的,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不少市民反感集赞投票

  记者查询到,在今年3月15日,微信发布了《微信朋友圈使用规范》,其中有关于诱导分享、诱导关注类的内容规定。强制用户分享:分享后才能继续下一步操作,包括但限于分享后可预订、分享后可知道答案等;利诱用户分享:分享后对用户有奖励,包括但不限于邀请好友拆礼盒、集赞、分享可增加一次抽奖机会等。

  在赛罕区政府部门工作的黄先生向记者吐槽:“每天打开朋友圈,最想看看大家都有什么新动向、最近有什么特别的新闻等内容,但每天看到最多的就是集赞。某一商家搞活动,集赞多少就能有优惠,朋友号召大家帮忙点赞,还有就是要求给投票的,真的挺闹心。”采访中不少市民表示,很反感这种“暴力营销”模式,只能将这些信息屏蔽。

  内蒙古社科院城市发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李莹说:“我个人觉将微信朋友圈变成生意圈、商圈,不是不可以,这是个人行为。你不喜欢,可以屏蔽那个人的信息。现在各种社会谣言越来越多,而微信朋友圈成为谣言的散发途径之一。希望大家在不确定信息真实可靠的情况下,不要轻易转发。”

  我区首家

  网络辟谣平台

  开通

  记者从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了解到,2014年7月2日,由内蒙古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内蒙古网络文化协会发起的内蒙古首家网络辟谣平台开通。内蒙古网络辟谣平台具备求证、发布和举报三大功能。内蒙古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在上线仪式上表示,建设网络辟谣平台是推动内蒙古互联网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内蒙古日报》、内蒙古人民广播电视台、《北方新报》、内蒙古新闻网、正北方网等10家自治区和呼和浩特市媒体首批加入内蒙古网上辟谣平台联盟。

  自2014年7月辟谣平台上线至2015年4月,共通过网站PC端及手机即时通信工具发布辟谣信息近200条,得到网民辟谣信息490条,在新浪微博#内蒙古辟谣平台#微话题阅读量超过百万,网民讨论506条。

  2015年4月,内蒙古地区辟谣平台完成改版升级(网址:http://py.hlnmg.com),自治区公安厅等部门以及更多的媒体参与了进来。新版辟谣平台针对手机用户尤其是微信用户进行了更多的调整。上线以来,通过PC端网页、手机WAP版以及各类微信平台同步及时发布各类辟谣信息400余条,网站累计点击量达101.3万次。

  如今,微信阅读成为一种依赖,人们在微信中看世界,希望被关注,这背后是行为的依赖。有关专家指出,微信只是生活中的一种交流工具,不能把生活与其完全绑定。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朋友圈?健康、人性,能在浮躁中引导我们更认真地去倾听朋友到底说了什么,收获更真实温暖的问候。(首席记者来春誉 记者刘睿)

[责任编辑 李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