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明:全民共治 合力围剿 坚决打赢禁毒人民战争

26.01.2016  11:22

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厅长马明在北京接见“全国禁毒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

  党的十八大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团结带领全区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和广大人民群众,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对禁毒工作的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充分整合各方面资源、统筹各方面力量、发挥各方面作用,不断完善毒品问题治理体系,以前所未有的工作力度,持续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推动了全区社会治安秩序的持续好转。

  在新时期、新形势下,毒品问题依然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依然对社会治安大局和人民群众安全健康构成了巨大威胁。只有继续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坚持不懈地抓好各项工作,才能真正夺取这场禁毒人民战争的最后胜利。

   坚持顶层推动

  在组织领导上下功夫

  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兴衰、民族未来和百姓福祉,厉行禁毒是我国的一贯立场和坚决主张,是新一届党中央对人民群众的政治承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以史为鉴,把禁毒工作作为象征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义举善举来抓好抓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目标要求,强调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毒品问题祸国殃民,决不能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拦路虎和绊脚石。各地区、各部门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应当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深刻领会中央加强禁毒工作的战略意图和部署,着眼国家利益、饱含民族深情、树立底线思维、强化责任担当,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从服务保障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维护自治区长治久安的战略全局来思考、看待禁毒工作,全面抓好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毒品问题作为“心头之痛、心底之忧、心中之患”,切实增强抓好禁毒工作的高度自觉和责任担当,将禁毒工作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将其列入全面深化改革、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定期听取禁毒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和困难。要健全督导考评工作机制,完善党委、政府专项督办制度,将禁毒工作考评纳入党政干部政绩考核、政府绩效评估,纳入综治考评、依法治区及文明创建、平安创建的重要内容,增加考核权重,推动各项工作落地生根、深入开展。

  坚持整体联动

  在多元治理上下功夫

  禁毒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及广大人民群众,都应当依法履行禁毒职责义务。党的十八大提出城乡社会治理和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又明确提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充分发挥多元主体在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中的作用,这些都为毒品多元治理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政治保证。各级党委、政府是禁毒事业的领导核心,要做好抓全抓总、统筹推进的工作。禁毒委员会是毒品治理的专门组织、协调和指导者,要做好建章立制、指导协调、督促考评等工作。禁毒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是毒品治理的具体执行者,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公安、检察、法院、海关、民航、铁路、邮政等部门要大力加强缉毒执法合作,依法从严从重惩处毒品犯罪;民政、司法、人社、卫计等部门要把教育挽救吸毒人员作为一项实实在在的民心工程,全面落实登记、戒治、康复、帮教等措施,着力破解吸毒人员发现收戒率和戒断巩固率低、复吸率高等难题,真正让他们摆脱毒瘾、回归社会、走向新生;禁毒办、法制办、食药监、安监、工信等部门要切实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精麻药品和新精神活性物质的列管、监管以及依法查处等工作,严格管理好生产、销售、运输等环节。各成员单位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履职尽责,加强协作,多管齐下,不断提升毒品治理效能。社会组织是毒品治理的重要倚靠力量,是禁毒工作社会化的主要承接者和推动者,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参与吸毒人员戒毒康复、禁毒科技研发等活动,协助职能部门开展“无毒社区”“无毒单位”“无毒家庭”等创建活动。要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发动群众、引导群众深入而广泛地参与到毒品治理体系中来,着力打造禁绝毒品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命运共同体。

   坚持打防齐动

  在标本兼治上下功夫

  禁毒工作的根本在遏制毒品需求、萎缩毒品市场。要达到这一目标,必须坚持两端发力、打防并举。前端在预防教育,增强全民识毒防毒拒毒水平,切实减少新吸毒人员的滋生;末端在打击惩戒,使吸毒的不敢吸、不愿吸,贩毒的不敢贩、犯必究,挤压、消灭毒品生存空间。既要采取国家治理、政府治理的思维和方式,注重打击整治,也要采用社会治理的思维和方式,坚持关口前移、源头治理。贯彻源头治理原则,就是要正确处理预防与打击的关系,坚持预防为主,将预防置于禁毒工作的基础性、根本性地位,以合成毒品为重点,以青少年为主要对象,以深入实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三年规划》为抓手,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有机结合,把毒品预防宣传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体系,推进毒品预防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单位、进家庭、进农村、进场所”,实现多元化常态化禁毒宣传,最终达到毒品预防教育的全覆盖。要坚持对毒品违法犯罪“零容忍”,既要以目标案件为抓手,抓毒枭、破大案、摧网络、断通道、捣毒窝,不断提高公安禁毒部门破案攻坚的能力水平,又要紧盯老百姓切齿痛恨的吸毒人员盗、抢、骗侵财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要深入推进缉毒执法全警化,不断总结和完善多警种协同作战工作机制,全面构建公安机关禁毒部门为主力军,刑侦、交警、治安、边防等多警种为策应的“大禁毒”工作格局,切实提高缉毒执法工作实效。要加强对吸毒人员的排查管控和强制收戒,全面施行“逢嫌必检、酒毒同检、重点普检”措施,最大限度把社会面隐性吸毒人员发现摸排出来并依法予以严格管控。要落实好《内蒙古自治区病残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管理办法》,加快推进强制隔离戒毒所基础设施建设和病残吸毒人员收治场所建设,从根本上解决病残吸毒人员收戒难问题,坚决捍卫法律尊严,最大限度地发挥法律的震慑作用,让吸毒人员不敢吸,有力遏制吸毒人员快速蔓延势头。

   坚持善法先动

  在强化保障上下功夫

  法令行则毒治,法令驰则毒乱。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毒品治理,建立健全适应时代要求和禁毒工作需要的法律体系,完善、充实以《禁毒法》为基础,以《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戒毒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主线,以其他禁毒行政法规、规章和地方性禁毒法规、规章以及禁毒职能部门禁毒业务工作规定为补充的禁毒法律体系。从事禁毒工作的相关人员,特别是党政领导干部和禁毒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法律权威意识,不断提高依法找法、用法靠法的能力,切实把依法治理作为禁毒工作的第一要求;要将从严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等毒品问题治理方式纳入法治轨道,不断推进禁毒执法规范化建设。

  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步伐的不断加快,《禁毒法》修订、毒驾入刑等有关问题解决呼声日益高涨,禁毒工作的法治化进程必将随之大大加快。在自治区层面,已将禁毒工作纳入依法治区的重要内容,为依法治毒铺平了道路。目前,自治区已经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病残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管理办法》,曾经非常困扰我区的“收戒难”问题得到了根本解决。下一步,自治区还将陆续制定出台《麻黄草管理办法》《物流寄递实名制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地方法规,加快建立具有我区特点、符合我区实际的禁毒工作法规体系,为禁毒工作持续深入推进提供强大的法律保障。(作者为自治区副主席、禁毒委主任、公安厅厅长)

[责任编辑 哈丽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