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维权岂是多事?

01.09.2015  11:11

  据《北方新报》报道,呼和浩特市前巧报祥和家园的业主代表张全生反映,该小区的10栋高层楼房在没有竣工验收的情况下,就要强行交付给业主使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中明确规定: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既然作为主持验收工作的质监站做了明确表态,祥和家园违规交房的事情就不容置疑了。开发商之所以如此,显然是因为2014年交付业主使用的承诺无法兑现,又不想背负太多的违约责任,逾期一年后索性不够条件也要强行交房。不仅如此,记者拔萝卜还带出泥:该小区10栋高层楼房至今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按规定,有了施工许可证才可以开工建设,可如今楼都盖好了,关键证件还没影儿,直接对后续办理房本等事宜产生不利影响。有此两项,足以看出该项目开发建设之混乱。

  发出交房通知的是呼和浩特市滨河新区建设指挥部,指挥部的一位陈副主任不仅未对此事给出合理解释,还嫌张全生“太多事了”。事关自己一辈子的安居,而且完全在法规的框架内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张全生当然可以多事,多事的有理。要想张全生不多事,那管理部门就要负起责来,规范开发商行为,敦促其履行法定义务。(北风)

[责任编辑 李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