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18名考生违规被取消高考成绩

24.06.2015  10:55

  原标题:我区18名考生违规被取消高考成绩

  6月23日,记者从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了解到,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中共有18名考生违规,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拟处理取消其考试成绩。

  据了解,在2015年高考中,我区二连浩特市第二中学、突泉县第一中学、四子王旗第三中学、阿鲁科尔沁旗天山第二中学、乌兰浩特市第五中学和薛家湾第六小学等考点出现18名考生违规情况。其中6名考生在考试中暴露了姓名;2名考生在高职英语考试中存在试卷上有数学式子和卷面出现与考试科目答案无关内容的违规行为;3名考生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2名考生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2名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1名考生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1名考生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1名考生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表示,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自6月22日公告之日起7日内向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并提供相应事实、理由和证据材料。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此项权利。届时,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依法依规作出正式处理决定。(记者周婷)

[责任编辑 魏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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