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多层次、全方位提高女性受教育水平

30.12.2015  17:17

    在呼伦贝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有力统筹推动下,呼伦贝尔市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扎实落实“两纲”,针对在校女学生、在职女性、农牧民妇女多个层次采取不同措施,全方位保障女性受教育权。

    一、女童平等受教育权得到有力保证。 女童平等地接受学前教育,全市3-6岁在园幼儿46072人,其中女童23316人,占50.61%。各级教育部门致力于提高义务教育水平,通过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男女学生性别比例,加强控辍保学力度,与乡镇签订“控辍保学”责任状,保证接受教育性别平等,消除女童辍学现象。按照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县验收标准统计,女童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均在93%以上;小学、初中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例48.98%;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例53.69%。同时,在教学过程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禁教师对学生有性别歧视行为。

    二、妇女受教育水平显著提高。 坚持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为妇女接受职业教育提供更多的机会和资源。注重女领导干部的教育培养,每年市委组织部与市妇联联合举办女领导干部素质提升班,地点设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知名院校,形成女干部教育培训品牌。2015年,“呼伦贝尔市妇女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在呼伦贝尔市委党校、行政学院揭牌,举行了2期女干部培训班,培训女干部160人。教育培训基地成为我市妇女干部教育培训的全新载体,基地的建成标志着我市女干部培训专业化进程进入崭新阶段。

    三、农村妇女培训力度不断加大。 我市依托农牧业部门 “阳光工程”、“补助项目”、“高产创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扶贫部门 “雨露工程”,人社部门 “劳动力转移”培训等项目,加大对农村妇女的培训力度。我市“阳光工程”培训15725人,其中:女5752人,占培训总人数36.5%;新型职业农民培育1190人,其中女性310人,占培训总人数的26.1%;其他各类实用技术培训五年累计培训农牧民165.8万人次,其中女性64.2万次,占培训总数的38.7%。我市有3562人获得“绿色培训证书”,其中农村妇女914人,占总人数的25.6%。有劳动能力的农村妇女中有85%掌握了1—2门实用技术,农村妇女就业率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