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座谈会在京召开

12.09.2016  12:37

9月9日, 呼伦贝尔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座谈会在国家民委召开。

国家民委监督检查司巡视员宋全,自治区民委副主任李国成,副市长郝桂娟参加座谈。

座谈中,宋全对我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就我市创建工作提出指导意见。他强调,呼伦贝尔要抓住机遇,不断提升创建工作层次与水平。要继续加强研究、注重科学谋划,要面向全区、全国,不断加大创建工作影响力度。创建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共建共享的理念,让各族群众都具有获得感。要充分尊重和体现群众的主体地位,更要注重各民族之间的整体发展、协调发展和平衡发展。要立足实际、因地制宜,突出呼伦贝尔自身特点,注重以经济社会发展进步提高和改善人民生活,巩固发展各族相互交流、相互交融成果。创建要拓宽眼界,善于学习好经验、好做法,创造性地“为我所用”,走出一条符合中央精神、富于时代特色、具有呼伦贝尔特点民族团结之路。

郝桂娟指出,全市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创建工作要求,全面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创建标准,发挥呼伦贝尔作为全区民族工作主阵地的特殊地位和作用,举全市之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上层次、上水平。要依靠发展抓创建,依靠创新抓创建,依靠活动抓创建,依靠宣传抓创建,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全党动员、全民动手、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会上,李国成就我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具体工作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