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试水”两年增收节支38.53亿

27.08.2015  16:23

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发布会现场

  人民网呼和浩特8月26日电(陈立庚)“2012年,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已对分散的交易机构进行功能、人员、编制的全面整合,建立了公共交易中心,两年来基本实现了公共资源交易效率和交易效益明显增加的目的。”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张海生8月26日在呼和浩特市资源交易工作发布会上说。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而早在2012年呼和浩特已对全市分散的交易机构进行功能、人员、编制的全面整合,并建立呼和浩特市资源交易中心。“先行先试”的交易中心是否摸索出既符合顶层设计又满足公共资源交易实际的“过河石”?交易平台对优化资源交易配置有哪些优化措施?

   先行“试水“的“交易中心”

  作为内蒙古自治区政治、文化、经济、金融中心的呼和浩特市,随着经济的发展,公共资源交易量也逐年增加。分散的市场交易机构已滞后公共资源市场的发展,堵塞交易环节漏洞、降低围标、串标风险,成为推动呼市经济体制和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

  2012年,呼和浩特市按照“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公共服务、资源共享,转变职能、创新监管,统筹推进、分类指导”的基本原则。纵向建立起“一委一办一中心”的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横向搭建起了“三权分立”即审批权、监督权和交易权互相制约的交易监管和服务体系。

  “自交易中心2012年11月成立,截至2015年7月底,进场交易项目2794项,交易总额达976.49亿元。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我们不仅要保障政府采购节支,还要兼顾国有资产出让增收。”张海生说。

  记者了解到,呼市交易中心“试水”两年确有实效:工程建设项目交易和政府采购交易节省资金34.27亿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矿权出让和产权交易共增值4.26亿元,两部分合计增收节支38.53亿元。

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进改革形成的《制度汇编

   公共资源阳光交易“有处方”

  改革推行需要有制度作保障。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试水”过程,共形成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制度文件108项。用完善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和运行制度体系,逐步推进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办分离”。

  张海生说:“企业对招投标的固有思维还停留在‘招投标是一种形式’的观念上,公共资产交易改革关键是任的观念的变革。”

  为阻断代理机构与招标单位、代理机构与投标企业、招标企业和投标企业、投标企业之间的利益链条,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仅对招标文件进行严格把关,推行交易电子化。更将招投标资格审查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的方式提高交易能力,遏制围标串标。

  与此同时,公共资源阳光交易平台还通过优化各类交易业务流程,明确各内设机构职责职能;窗口统一受理投标报名、统一发放招标文件;实行投标(竞买)保证金统一代收代退和保证金年金制度;推行投标资格后审;代理机构随机选取等具体措施。有效规避了交易主体围标、串标,招标单位排斥潜在招标人,招标活动“明招暗定”现象的发生。

  通过一系列改革措施,呼和浩特市招投标围标、串标现象明显减少,建设工程项目各标段仅3家报名比例由2013年的80%降低至55%。

   “交易中心让投招标单位都解了套”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方和投标方都解了套。”呼和浩特市公交总公司副总经理韩卫平说,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后,呼市公交车投标单位从一两家增至18家,更加公开透明的招标机制让我们的招标公司的选择范围更大。

  “交易竞争增强后,价格也低了。”韩卫平以2013年呼市公交车招标为例,当时采购的400台公交车原本招标价为47万多元,通过多家公司竞标,最终成交价每辆省了5.3万元。不仅如此,公共资源阳光交易还让招标公司省掉很多“人情债”。

  据悉,为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呼和浩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一步还计划在估算价1000万元以下、没有特殊技术要求的小额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范围内,试行“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政府采购方面,计划在批量或一次性预算资金在50万元以下的通用类货物及服务类采购项目试行网上竞价。建设功能完善的网络竞价室,将面对面竞拍转为背对背竞拍,进一步提升交易竞争力。

[责任编辑 魏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