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工作思路 突出特色品牌——呼和浩特市不断开创首府法治宣传教育新局面

15.01.2016  17:49

        2015年,呼和浩特市坚持创新普法工作思路、突出特色品牌,不断开创首府法治宣传教育新局面,为加快建设法治呼和浩特营造了浓厚法治氛围。

一、坚持制度创新  不断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进一步完善普法工作机制,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原则要求,修改完善了《法治宣传活动和法治教育培训登记备案制度》,要求全市各类法治宣传活动和法治教育培训主办单位在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法治教育培训前五个工作日向同级普法主管部门备案。该项制度的建立在自治区属首创,有力推动了呼和浩特市普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目前,呼和浩特市已形成以“12.4”全国宪法日为主线,部门法主题宣传贯穿全年的法治宣传大格局,有力地推进了首府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坚持载体创新  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一是充分发挥《法治呼和浩特网》作用。开发了普法管理平台,开设了在线咨询、在线调查、视频点播、法律服务查询四大便民服务平台,使之更加贴近社会需求,更好地服务群众,增强了普法网站的实用性、互动性。各地区、各单位登陆普法管理平台后即可实现查收文件、报送信息、录入电子档案等功能,系统同时自动完成信息统计,可随时查阅全市及各地区、各单位普法工作档案,工作进度一目了然,实现了普法管理信息化、网络化。目前总访问量已达到340多万位,深受社会关注。

三、坚持形式创新  推动首府法治文化建设

        一是举办了“呼和浩特市首届法治主题书画、摄影、民间艺术作品征集展览”活动。本次活动以“弘扬法治精神  传播法治文化”为主题,筹备四个多月,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从全市报送的680多件作品中筛选出122件优秀作品正式参展,展出作品种类齐全,汇聚了书法、绘画、摄影、民间艺术品,将法治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反映了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背景下首府经济社会呈现出的发展、和谐、法治、繁荣等景象,彰显了书法、绘画、摄影和民间艺术作品的独特魅力。

        二是推出了法治微电影和法治公益广告。呼和浩特市联合内蒙古广播电视台拍摄了法治微电影《法在身边》和普法公益广告动漫片《和你学法》,在12·4宪法日特别活动上举行了首映礼,同时以呼和浩特广播电视台、各旗县电视台为平台,以公共场所LED屏为依托,通过微信等新媒体手段,开展了法治公益广告和法治宣传微电影集中展播活动,  这是呼市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新举措,活动以新颖活泼的形式激发了群众学法用法的激情。普法公益广告片《和你学法》采用动漫形式,以呼和浩特普法卡通形象“和和”为原型进行创作,  这是自治区首个利用普法卡通形象创作的普法公益广告,这种轻松愉悦的形式可以让广大市民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

四、坚持内容创新  打造普法特色品牌

        2015年12月4日,市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联合内蒙古广播电视台《法治直播间》节目在呼市电视台八百平米演播厅成功举办了“魅力青城•法在身边”呼和浩特12·4宪法日特别活动。活动现场举行了呼和浩特市“十佳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十佳普法宣传员”  表彰颁奖仪式和呼和浩特首届“普法公益大使”聘任仪式,邓九刚、何小菊、雷蒙等8名社会公众人物被聘为呼和浩特首届“普法公益大使”。活动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主题,以诗歌朗诵、马头琴合奏、草原歌曲独唱等多种艺术形式对呼市“六五”普法期间的社会进步和法治成就进行了总结回望,使现场观(听)众感受到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观念和法律原则。

五、坚持阵地创新  推进法治呼和浩特建设

        一是创办了《法治呼和浩特》刊物。该刊是由市依法治市办      主管、市司法局主办的内部交流性法治类刊物,每季一期,主要通过法治聚焦、法治动态、新法解读、法治论坛、举案说法、法律服务、经验交流、特别报道、法制文苑、他山之石等版块,突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反映工作动态、交流工作方法。《法治呼和浩特》为呼市法治建设开辟了理论研究的阵地、沟通交流的平台、展示工作成果的窗口。

        二是打造法治主题公园。呼市法治文化公园建于成吉思汗公园内,配备了一个LED宣传屏、一套音响设备、一个法治文化长廊、一个长期固定的法律咨询台、一个具有法治文化广场特点的标志、一些法治文化元素和一套管理使用制度,达到“7个1”标准。法治文化公园因地制宜地设置法治文化景观,在公园的山水绿意之间,将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紧密融合,打造了一处突出首府特色的法治宣传阵地,使市民在娱乐、休闲中接受法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