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企业“一证一码”制度全面实施

19.06.2015  17:05

  6月16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召开会议,通过了全市企业“一照一码”登记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市企业登记工作中全面推行“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标志着呼和浩特市“一照一码”登记制度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一照一码”是在准入登记中依据便捷高效、规范统一、统筹推进的原则,简化手续,缩短时限,实行“一窗受理、一表申请、核发一照、加载一码”的模式,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提高准入登记效能,减少行政审批成本,方便企业登记。“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是在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质监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同时,合并申请表格,实行一表申请。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时填写《“一照一码”登记申请书》,工商部门统一受理申请材料,经审查核准后,申请材料和审核信息在部门间共享,实现数据交换、档案互认。申请材料原件由工商部门保存,电子登记档案与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据了解,呼和浩特市将统一编码规则,实行“一照一码”。将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税务登记证号、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纳入新的18位编码中,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机构类别代码、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校验码五部分组成。

  为了落实好这一制度,“一照一码”企业设立、变更登记流程由原工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分别受理、审查,改为由工商部门直接核准登记,按编码规则生成一码,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放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将相关信息推送至质监、国税、地税部门。

  呼和浩特市工商局局长苏云喜说,6月底前,在呼和浩特市区登记的内资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及分公司、非上市的股份公司及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单位)全部实行“一照一码”登记制度。

[责任编辑 张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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