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全力以赴扎实推进精准扶贫

05.05.2016  02:11

呼和浩特市全力以赴扎实推进精准扶贫

 

呼和浩特市按照“五个一批,六个精准”的要求,切实解决扶贫工作“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问题,确保到2017年全市农村建档立卡的25362人脱贫,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000元以上,年均增长23.2%,在自治区率先脱贫,清水河县、武川县全部摘帽,贫困人口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基本公共服务)。

层层落实脱贫责任

2015年12月21日,呼和浩特市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召开,制定印发了《呼和浩特市2016年—2020年扶贫开发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十三五”期间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任务、工作重点、政策保障、组织领导。会后,各旗县区、开发区也及时召开了扶贫开发工作动员会,编制方案、周密部署。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和各旗县区、各旗县区和所属乡镇层层签订了脱贫责任书和减贫责任状,形成了上下衔接、各负其责、各尽其职的责任体系。

精准识别扶贫对象

为进一步摸清底数,核准问题,呼和浩特市农委组织各旗县区对贫困人口进行了再识别工作,做到了“三严、四准、五动员”,即:严格要求、严格程序、严格责任;在识别过程中,重点围绕“一看扶贫对象准不准、二看指标数据准不准、三看脱贫需求清不清、四看资金使用准不准”进行精准识别;在充分利用信息系统的基础上,以旗县区为单位,动员组织乡镇、行政村“两委”班子、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和各级干部等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村进行全面精准再识别。

对症下药确定帮扶措施

2016至2017年针对有劳动能力且通过产业扶贫能够脱贫致富的贫困人口,通过发展生产脱贫10725人,针对居住在生产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等地区的贫困人口,通过易地搬迁脱贫5470人,坚持脱贫攻坚和生态保护建设相结合,通过生态补偿脱贫672人;加大贫困地区教育投入力度,通过教育脱贫1079人;剩余的7416名贫困人口,通过社会保障进行兜底。

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

从2014年开始,呼和浩特市选择了207个贫困村,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由贫困村村民自主选择项目,重点围绕食用菌、设施农业、优质牧草、肉羊养殖、肉牛养殖、山林虫草鸡、马铃薯、杂粮等几大特色产业,一定四年连续扶持。目前,自治区 “三到村三到户”2016年第一批项目资金2144万元已下达各旗县区,呼和浩特市农委正组织各旗县区编制2016年度项目实施方案,各项目于4月底全面开工建设。按照呼和浩特市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要求,呼和浩特市将再选择100个经济基础薄弱和贫困人口相对集中的村实施整村推进,进行精准扶贫。

两类模式易地搬迁拔“穷根

针对精准识别出的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实际情况,呼和浩特市采取“集中和分散”两类安置模式,通过行政村内就近集中安置、建设移民新村集中安置、依托小城镇或工业园区安置、依托乡村旅游区安置、因地制宜插花安置、特殊人群集中供养安置、投亲靠友安置等方式进行。目前,《呼和浩特市“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已编制完成,计划建设集中安置区64个,安置移民5059人,分散安置411人。按照《关于下达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同步搬迁任务的通知》要求,将自治区下达呼和浩特市2730人的同步搬迁任务分解下达至四个县区,武川县、清水河县、和林县和新城区已分别组建了易地搬迁投融资平台,并开始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

扶贫帮扶机制“一对一”强化脱贫保障

为确保每个贫困人口都有人帮扶,从今年开始到2020年,呼和浩特市组织动员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对全市25362名贫困人口采取“一对一”的形式进行包扶。目前干部“一对一”包扶贫困人口名单的拟定工作已经完成,为了更好地推进包扶工作,市农委编制了《党员干部帮扶手册》,将贫困群众的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干部的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及采取的帮扶措施、贫困群众脱贫轨迹等全部记录在册,让帮扶干部和贫困群众心中有数、思路清晰。目前,《帮扶手册》的填写发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之中,部分单位已深入乡村与贫困户进行对接,开展帮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