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期间呼和浩特市对部分道路实行交通管理

28.03.2018  19:53

  为保障人民群众清明节祭扫出行道路交通安全与通畅,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决定4月5日、6日、7日每日6时至14时采取如下交通管理措施。

  具体措施为:中型(含)以上货运车辆禁止在G110(G6金川出口以东至G6郭家营出口以西)路段通行,可选择G6、G0601过境。

  中型(含)以上货运车辆禁止在成吉思汗大街(通道路至兴安路)路段、通道北路、省道S104上行线(0公里至13公里段)、省道S101(太伟健身运动中心以南段)、呼伦贝尔北路、哲里木路、兴安北路、生态路通行。

  呼哈路南向北单向通行;生态路(呼哈路至坡底村段)东向西单向通行;生态路(古路板口至松鹤园段)西向东单向通行。

  祭扫场所门前两侧50米范围内禁止占道停车、摆摊设点。

  交管部门将全力疏导拥堵路段,并根据车流情况对个别路段临时实行交通管理。(记者 朱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