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常委、呼和浩特市委书记云光中批示呼和浩特市工商局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工作到位

24.03.2017  13:01

    自呼和浩特市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呼和浩特市工商局紧紧围绕市委、政府总体部署,整治无照经营、落实“限塑令”、查处小广告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市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深受广大市民好评。3月17日,自治区党委常委、呼和浩特市委书记云光中在市工商局关于环境综合整治情况的签报上做出批示。在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中,市工商局多措并举、顺势而为、应时而动。  

        一是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责任感。 市委常委会召开后,市工商局紧急专题安排部署整治工作,制发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了整治行动指挥部,设立了督导组,明确了“一把手”对整治工作总体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市区各分局相应成立主要负责人牵头抓总、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组织领导机构。同时,多次组织召开动员会,对行动进展进行讨论和部署。  

      二是攻坚克难、快速推进,坚决打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 市工商局集中精力和人力,全面投入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派到市、区督导组404人,重点对各类市场、市区主次干道、小街巷两侧商铺经营户营业执照情况开展检查,督促办照、亮照经营;严格落实“限塑令”,清理整治销售和使用超薄塑料袋经营交易行为;加强广告不规范和混乱的治理和监管,从源头上有效监管广告,构建良好的市场生态环境。  

        三是加强督导、跟踪问效,全面提升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效果。 市工商局由班子成员组成的五个督导组深入督导区域督导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属地工商部门限期整改。实行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将整治任务逐级分解并落实职责和任务,纳入年度考核目标,对整治不达标的“一票否决”。机关纪委加大环境整治工作监督执纪力度,对不作为、慢作为,整治效果差的单位及个人,依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四是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参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效应。 要求全市工商部门通过办理企业登记注册以及开展年报公示、执法检查、普法宣传等机会,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市场主体依法经营意识和环境治理观念,鼓励广大市场主体主动参与到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来。发放“致市场主体及群众的一封信”13658份,动员各类市场、超市主办方制作宣传条幅267条,协调广告传媒公司在主要街道260块大型显示屏滚动宣传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内容4600条次。  

        五是多方联动、集聚合力,全面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全市工商系统检查经营户5.73万户,清理无照经营户2846户,引导办照2674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589份。立案查处销售超薄塑料袋97家,查扣塑料袋154.6万个,价值100多万元。检查整治“五小”行业1474家,关停并责令整改1071家、取缔341家。清理废品收购站43家,查扣废品近15车。清理社区广告、户外落地广告牌及墙面广告、“三乱”小广告5.45万处,清理户外广告牌和灯箱广告658块、玻璃即时贴广告754户,取缔LED广告牌198块。配合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开展以“清洁家园 • 美丽首府”为主题的城市建设,清理外出摊及流动摊贩 508 处 。(李忠诚 刘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