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望相助 携手同心 共筑中国梦——呼和浩特市民族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综述

04.05.2017  11:44

  作为“模范自治区”的首府、“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市”,呼和浩特这座北方塞外、草原都城,民族团结的观念早已根植于全市各族人民心中,民族团结之花绽放青城大地。 
  发展民族经济,开启团结进步“总钥匙” 
  发展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关键,加快民族经济发展是开启民族团结进步的“总钥匙”,只有各民族共同发展,才能凝聚起民族发展的正能量。 
  呼和浩特市常住人口303.01万人,户籍人口235.97万人。少数民族人口33.52万人,其中,蒙古族25.78万人,回族3.85万人,满族3.04万人,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市户籍人口的14.2%。全市共有少数民族聚居村125个,玉泉区西地村便是其中之一。 
  从2006年开始,市民委、财政局连续多年下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00余万元,对该村进行了多方面扶持:为西地村实施了低压节水灌溉工程和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兴建了育苗温室,加装了广场周围的栏杆,硬化了小街巷,实施了自来水工程,并于2010年实现了水泥路进村,还安装了路灯,从根本上解决了村民出行难问题。如今的西地村从当初小黑河镇最落后、最贫穷的村子跃升为玉泉区最有活力的新农村建设试点村,不仅大大提高和改善了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农民的收入水平也得到大幅度提高。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先后建成了以蔬菜种植为特色的土左旗兵州亥村,以养殖业为特色的赛罕区前尔什村,以养殖、观光、农家乐旅游为特色的回民区东、西乌素图村和玉泉区西地村等一大批少数民族特色乡村。这些特色乡村的建设,成为引领我市农村产业发展的“领头羊”。2016年,呼和浩特市对31个少数民族聚居村实施美丽乡村工程建设。与此同时,呼和浩特市认真落实民族贸易、民族用品国家优惠政策,截至目前,全市实现民族贸易、民族用品企业贷款634亿元,贴息5.2亿元。 
  据不完全统计,“十二五”期间争取自治区以及市本级财政民族工作经费5878余万元,各部门投入城乡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专项经费逐年增加,集中解决了城乡一大批少数民族贫困人口脱贫,并且有15个少数民族聚居村完成了整村推进项目建设。 
  以民生为基,筑牢和谐之本 
  民生连着民心、民心凝聚民力,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事关群众福祉和社会和谐稳定。 
  在发展民族教育事业方面,呼和浩特市坚持“优先、重点”的指导思想,以办好民族学校为重点,全方位、多层次地推动民族教育工作。目前,全市共有民族中小学、幼儿园38所,分布在市区的学校20所、旗县区18所,在校生4.4万余人,少数民族在校生占学生总数的34%。蒙古语授课学校6所,蒙古语授课学生4688人,加授蒙古语学校23所,蒙古语授课学生8677人,少数民族家庭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2012年开始,市财政设立每年不少于200余万元的民族教育专项资金,并随财政收入提高相应增加,各旗县区每年也安排相应的专项民族教育经费,尽力支持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在呼和浩特市寄宿制民族学校就学的少数民族学生全部享受助学金。2000年至今,全市各级各部门(包括企业、个人)共奖励资助应届高考少数民族学生4000余名,筹措资金上千万元,市民委会同市教育局,从2003年以来,始终坚持奖励资助应届少数民族高考生,受奖、受助学生累计达上千名,投入经费达到200余万元。据2016年统计数据显示,仅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蒙古语授课人数达到2000多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蒙古语授课学生也大幅度增加。为切实解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就学问题,呼和浩特市正在进一步优化民族教育资源,扩大蒙古语授课学校办学规模,建设市区内的蒙古语授课“三片两区”发展规划格局,正在新建、改扩建7所蒙古语授课和加授蒙古语授课民族中小学、幼儿园。 
  在发展民族医药卫生事业方面,截至2016年,全市5个旗县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农业人口近百万人,参合农民80余万人,参合率达98%以上,少数民族人口参合率达100%。全市少数民族聚居村95%以上的行政村建立了卫生点。呼和浩特市投资5亿余元新建现代化呼和浩特蒙中医院,对弘扬蒙医药文化、为全市各族人民就医提供又一项重要保障。 
  在社区开展民族团结工作方面,玉泉区清泉街、回民区吕祖庙街等社区设立“民族之家”,成为少数民族群众开展活动的好去处。在“”里,大家互相学习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民族基本知识和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同时,也为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创业就业、子女就学、法律援助、特困救助等方面提供均等化服务,并开展了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文化活动和民族传统体育运动,形成了基层民族工作“各个环节有人管、网格辐射无盲点”的工作局面。以“”为载体,还开展了少数民族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教育,举办了少数民族妇女月嫂技能培训班,积极引导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有序融入城市、扎根城市,切实为少数民族群众解决许多实际困难和问题。 
  弘扬少数民族文化,以文化认同促团结 
  呼和浩特市作为历史文化名城,有着浓郁的民族文化氛围。在城市建设中,呼和浩特市坚持保护和发展并重的原则,对大召、席力图召、五塔寺、观音寺、乃莫齐召、财神庙、将军衙署、昭君墓、公主府等文化古迹进行了修缮、复原和扩建,让文化建筑显山露水,达到了街景交融的效果,城市文脉得以传承发展。先后打造出成吉思汗大街,伊斯兰建筑特色景观街,蒙满、蒙元文化景观街等集“蒙、汉、回、满、藏”多元文化特色景观街,展示了草原都市的独特魅力。陆续建设了昭君博物院、公主府博物馆、单于大帐、马文化博物馆、走西口博物馆等特色博物馆。在大召寺前建起了大召民俗广场、内蒙古民俗文化村等文化设施,恢复了月明楼、德泰玉等87处历史上有名的老字号商铺。目前,呼和浩特市已经拥有规模、大小、级别、设施、权属不同的体育活动场所200余处,仅面向各族群众建成的大中小型室内外体育活动场所达10余处,投入资金几亿元。正在建设的内蒙古少数民族群众文化体育运动中心,更是一处规模大、设施全、特色浓厚的民族文体场所。 
  近年来,呼和浩特市少数民族文艺创作空前活跃,涌现出一大批思想性、艺术性俱佳,民族特色、地域特色浓烈的艺术精品。 
  2013年3月,呼和浩特市民族演艺集团成立至今,创作和积累了一大批舞台表演精品剧(节)目。晋剧《嘎达梅林》《满都海》《巡城记》,二人台《洪湖赤卫队》《也兰公主》《花落花开》,歌舞剧《塞上昭君》《香溪情》《马可·波罗传奇》等经典作品,不仅荣获“文化奖”“梅花奖”“荷花奖”“五个一工程奖”等国家级最高奖,同时,在国内外演出市场争得了一席之地。 
  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各式乡土技能人才的选拔、培养,呼和浩特市开展了“百千万”文化艺术人才工程,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丰富各族群众的文化生活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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