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赴台个人游4月15日开放

01.04.2015  12:20

  原标题:呼市赴台个人游4月15日开放

  昨日,记者从呼市公安局获悉,呼市将于4月15日正式启动赴台个人旅游。关于赴台湾个人游办证人群及所需材料本报曾报道。办证地点在呼市公安局出入境各受理点。

   办证地点:

  目前,呼市有6个出入境办证窗口,分别在: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号呼市公安局东附楼一楼(电话0471-6699318);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与东二环交会处新城区公安分局(电话0471-6271080、6271081);南二环赛罕区市民服务中心(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对面)(电话0471-5184843);回民区行政服务大厅二楼(新华桥第一路口四合兴巷往北10米)(电话:0471-3973720);南二环范家营斜对面玉泉区公安分局一楼西厅(电话0471-6609919);和林县城关镇新盛街北和林县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电话0471-7187853)。

   办证时限:

  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往来台湾通行证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单独受理前往台湾签注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因所在地区交通不便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的,经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延长至20个工作日。

  大陆居民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前往台湾签注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

  大陆居民因紧急事由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前往台湾签注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加急办理。

   办证费用: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签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按国家主管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收费。

  《大陆证》(有效期5年)证件工本费为30元,个人旅游签注(6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费用为20元。

   温馨提示:

  赴台个人游要提前办好“两证一签”。两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简称《大陆证》)+《中华民国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简称《入台证》)。一签注:6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赴台湾个人旅游签注(G)。

  赴台个人游在台湾的停留时间,自入境次日起不超过15天,并应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大陆。因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而在台逾期停留的,应及时通过台方旅游热线电话报告台湾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并在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自行返回。

  因个人游的《入台证》每天办理名额有限,一般在计划出行前1个月办理好,以免给出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记者 齐晓英 通讯员 丁绍华 史秀艳)

[责任编辑 李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