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改造老旧小区 保量更要保质

26.12.2014  21:59

[ 导读 ]12月22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2015年呼和浩特市城建工作市领导与市民代表、媒体记者见面会。

  12月22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2015年呼和浩特市城建工作市领导与市民代表、媒体记者见面会。在见面会上,我市相关部门面对面的与市民代表和媒体记者就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面关心关注的话题进行了互动交流。在见面会上,赛罕区市民代表马丽就老旧小区改造质量及物业管理缺位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马丽:现在进行的老旧小区改造受到了不少居民的欢迎,相关部门如何对施工做好监督和验收,避免施工质量差、后续工作不到位等问题?另外,很多小区业主缺乏契约意识,存在物业管理缺位等遗留问题,相关部门该如何给予解决?

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杨万邦就马丽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杨万邦:呼和浩特城区老旧小区的改造工作始于2010年,为确保改造工程质量,使整治改造工程标准、改造内容达到要求,改造过程中,成立改造整治督查组,随时对市四区整治改造工程施工情况开展循环督查,发现安全、质量问题,及时查处。同时房管局严格要求各区执行公开招标制度,材料备案制度,建筑材料送验制度,岗前培训制度,监理旁站制度,财政跟踪评审制度,施工安全制度和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在确保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努力提高工程质量。

整治改造完成后,要求各单位进行预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整改合格后报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初验,初验合格后,成立由市、区监管职能部门及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组成验收小组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进行工程决算审计。

后续管理是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证改造效果的重要手段,改造后的小区,依各小区实际情况和居民意愿,大体形成了社区准物业管理,业主自治管理和专业化物业管理等多种长效管理机制。

针对物业管理中越位并遗留问题,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大力宣传老旧小区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培养大家维护改造成果的意识,增强业主对物业管理活动支持和参与的主观能动性,为实施物业管理创造条件。

市委、市政府对老旧小区管理到位,对800个改造后的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设施进行改善,计划投资12000万元。对1659个老旧小区准物业实行长效管理,计划投资6000万元。

[责任编辑:赵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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