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第三监狱推进“阳光执法”

29.01.2015  17:24

        呼和浩特第三监狱在办理服刑人员减刑假释过程中,重点推进“阳光执法”,让监狱执法工作更加规范、公开。一是由分管领导和各管教科室、纪委、驻狱检察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在原有成员的基础上增加政治处和安全生产监察科主要负责人,不仅可以使民警规范执法得到有效监督,还可以使服刑人员的劳动奖罚得到多角度、更权威的评议。二是实现分监区减刑假释入围名单、监区研究结果、监狱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监狱长办公会研究结果、法院立案情况、法院裁定结果的“六榜公示”,做到减刑假释全方位公开透明。今后将增加“电子显示屏公示”,自觉接受服刑人员、服刑人员家属、监狱民警和社会大众的监督,同时方便家属了解服刑人员改造情况。三是增加公示内容,将服刑人员考核期内奖惩情况、历次减刑情况等详细信息和各级呈报意见一并公开、公示,同时增加狱内劳动岗位、刑期起止等基本信息。在公示期内,如有监狱民警或者服刑人员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监狱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进行复核并告知复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