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首府社会体制改革亮点频现

11.07.2015  08:32

[ 导读 ]  2014年——2020年社会体制改革65项已启动57项,其中,我市积极探索的5项重点改革亮点突出。

  社会体制改革是当前中国整体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发展的新变化,社会发展的新要求、新价值日益凸显,更加注重民生问题,更加彰显社会公平正义,更加重视社会治理创新,成为社会体制改革的根本理念,首府在社会体制改革方面主要包括了三个方面,即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2014年——2020年社会体制改革65项已启动57项,其中,我市积极探索的5项重点改革亮点突出。

  首先是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我市在全区率先修订出台了《呼和浩特市户籍管理办法》,试点开展以来,实现了全市范围内户口自由迁徙,放宽了购房落户限制,简化了出生上户手续,为全市近万人办理了“农转非”手续。

  其次是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开工新建及改扩建幼儿园、中小学41所。出台了《小学新生入学工作办法》。改革中考工作,首次实现网上“明报”志愿,网上动态录取。

  第三是开展市场化养老改革试点。正在玉泉区、赛罕区综合社会福利中心推行“公建民营”改革试点。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建设街道“为老服务中心”。

  第四是完善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结合《“智慧呼和浩特”建设方案》,集成“9+X”模式打造综合服务平台,逐步将城市网格部分全部纳入到智慧城市系统之中,助力智慧城市建设。

  第五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起草了《呼和浩特市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待市政府审议。起草了《呼和浩特市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讨论稿),目前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与此同时,我市承接中央、自治区的5项改革任务也进展顺利,在推进公立医院综合试点改革方面,托县、和林县为国家级试点,赛罕区、武川县为自治区级试点。目前,已出台《呼和浩特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建立乡村医生巡诊制度和培养制度,完善人事薪酬制度和乡村医生退休机制。取消药品销售加成,药品价格平均下降15%。市四区名医工作室试点工作已启动。在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面,正在研究制定《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在加大农民工工资清欠力度方面,正在研究制定《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为依法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提供法律依据,加大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力度。在开展足球改革试点工作方面,编制了《全市足球发展三年规划》,积极推进我市60余所足球特色学校建设,加快校园足球、社区足球、职业足球发展。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方面,起草了《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待市政府审定。

  此外,我市还建立和推开居住证制度等8项改革待中央、自治区出台有关政策后组织实施。深化食品药品监管体系等47项改革正在大力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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