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供暖那些事 看看供热办怎么回答

13.10.2015  08:32

  近日,随着供暖期的到来,不少市民拨打新闻热线,就自己关心的供热问题进行了咨询。昨日,记者专门采访了呼市供热办监察大队队长孔海平,就市民近期所关心的问题,孔队长一一进行了回答。

  问题一:今年的供热前期准备工作如何?是否各家供暖企业都可以按时按质供暖?

  答:目前我市供热企业具备按时按质给广大居民业主送热。在供热前期,我们对供热企业巡查和排查过程中了解到,各供热企业对生产物资和运行保障等方面都已经准备好。这几天,居民家中供热二次网已开始注水,有的供热企业已点火启炉逐步升温。到了10月15日,居民家中会感到有温暖。

  问题二:今年又有多少地区被纳入集中供暖?目前市区供热范围有多大?

  答:今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按照年初计划拆并整合及煤改气锅炉房共完成24座。其中,拆并整合13座锅炉房,“煤改气”11座锅炉房,总面积150.41万平方米。拆并整合及“煤改气”工作进展顺利10月15日都能按时供热(有可能延误的是科林拆并世纪御园锅炉房)。

  此外,按照《呼和浩特市城市供热规划》,我市现有及规划热源分布在9个供热区域,覆盖市四区。总供热面积10138万平方米(居民供热面积占75%,公建供热面积占25%)。

  问题三:近年来,网络上不断有传言称:煤价下调会降低供热成本,但为何我市一直都没有降低取暖费,这是怎么回事?

  答:首先,制定取暖费价格的部门是自治区和市发改委,是否对热价进行调整。只有发改委城调队经摸底调查后给予说明。截至目前,我们呼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未接到调整热价的通知。

  我市现在的供热主体分为热电联产、城市大型热源厂,天燃气供热、部分区域性锅炉房供热,综合上述供热企业的现状和供热成本来看,2008年召开听证会,当时供热价格为每平方米每月5.18元。当时市政府考虑到物价上涨指数和居民承受能力,没有调整热价。目前市民反映煤价是降了,但供热成本中涉及的水、电、人工等费用都普遍提高,并且供热企业对老旧管网改造的资金投入也在逐年加大。

  2014年9月30日,由市政府组织城建委、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会。发改委对2013至2014采暖期的供热成本调查结果是每平方米每月4.07元。

  问题四:其他多个盟市的供热企业对于提前缴纳取暖费都有优惠活动,我市的供热企业是否有这样的优惠活动?

  答:提前缴纳取暖费给予一定优惠,这是属于供热企业的营销手段。但各供热企业经营模式和理念不同,营销手段也不同。目前,我市也有部分供热企业有优惠活动。有的提前一个月缴纳采暖费减免5%;有的供热企业提前缴纳采暖费发放生活用品如:食用油、鸡蛋等,但这样的企业为数很少。

  问题五:我们去年10月初就交了取暖费,但直到10月23日,家里才来暖气,请问未供热这几天的费用是否该退还?

  答:对于这个问题,应先分清原因,由于供热单位原因造成延时供热的,由供热企业承担责任;供热单位已按时供热,由于自身的供热管网等存在问题,用户没有享受到热,属于由业主承担责任。

  问题六:今年是否有供热管网在改造,目前都完工了吗?

  答:有,我市今年计划更新改造既有供热管网210公里,计划投资约9500万元,涉及市四区,供热面积300万平方米。有39家企业承担改造任务,目前已完成120公里。拆并单位在供热前期能完成80%的工程量,剩余部分正在加紧施工。

  问题七:对于低保户、困难户等社会救助人群,在供暖费有哪些优惠?

  答:我市对低保户家庭按每户60平方米居住面积补贴,不足60平方米的按实际面积补贴,市政府统一减免。经市公用局、民政局审核后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给供热企业。

  问题八:对于供热温度不够,延时供热等可能出现的问题,如何进行监管?投诉渠道有哪些?

  答:对于供热温度不达标,延时供热等出现的问题,由于供热企业的原因。我局依照《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及《呼和浩特市城镇供热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供热企业进行处罚,市民有供热投诉,可通过市公用局供热投诉热线6934403、8938620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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