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格吉勒图案进入再审程序 因原审被告人已经死亡 此案不开庭审理

21.11.2014  22:04

          2014年11月20日上午10时,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呼格吉勒图案复查进展情况,呼格吉勒图案进入再审程序。图为发布会现场。

11月20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呼格吉勒图案进入再审程序。新闻发言人李生晨称,由于本案原审被告人已经死亡,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经研究决定,此案不开庭审理,进行书面审理。

1996年,呼和浩特市18岁的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4·9”毛纺厂女厕女尸案的凶手,被执行死刑。2005年,身负多起命案的赵志红落网,交代的第一起杀人案就是毛纺厂女厕的这起奸杀案,从而引发媒体和社会对呼格吉勒图案的广泛关注。

李生晨通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经过申诉审查,认为呼格吉勒图案符合再审条件,决定立案,现已向申诉人送达了《再审决定书》。

李生晨介绍,自治区高院根据呼格吉勒图亲属的申诉审查认为,该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42条第2项的规定,即发现“原审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再审立案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审理再审案件的有关规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将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经过审理,如果认定该案确有错误,将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坚决依法予以纠正。

李生晨表示,自收到呼格吉勒图亲属的申诉以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复查。期间,相关的公检法机关也分别进行复查。但由于此案间隔时间过长,给复查工作带来很大难度,特别是对一些证据的补查极其困难。法院会本着对当事人负责、对事实负责、对法律负责的精神,严格依法公正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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