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食药监和工商局多举措加强后续市场监管

02.09.2015  17:39

 

今年以来,巴彦淖尔市食药监和工商局通过积极转变监管模式,从重行政监管向重信用监管转变,采取多措施部署及推进年报公示工作,强化市场主体后续监管,逐步完善信用监管机制。

一是建立商事主体信用公示制度和年度报告制度。《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公布实施后,市局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制定了2013年度和2014年度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方案》,建立每周统计进度通报、每月工作推进会的工作机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督查包干责任制,实行定人、定数量、定时限、定目标的“四定”工作方法,量化工作指标,细化工作任务,推行领导包所、所领导包组、所员包户形式,限时分进度完成。截止目前,全市8011户企业、41298户个体工商户、申报了2013年度年报,年报率分别为86.27%、78.36%;有10410户企业、53505户个体工商户、347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了2014年度年报,年报率分别为87.86%、81.07%、90.41%。初步形成了部门协同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主体自治相结合的市场监管新格局。

二是大力开展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按照自治区抽查工作的安排,及时开展了企业出资信息的定向抽查和企业年报信息的试点抽查工作,共抽查企业539户,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22户,责令限期履行公示义务410余户,指导企业完备公示信息490余户。

三是着力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按照“谁办案、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利用案件业务信息系统与内蒙古工商局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接的优势,安排相关人员及审批人员负责公示信息录入及审批工作,通过“一审一核”的方式,对2014年10月以来查办结案312件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录入并进行公示,已公示了30件,正在办理案件66件。

四是推行无照经营网格化监管。制定并印发了2015年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指导意见及巴彦淖尔市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考评标准,把安全生产工作和查除无照经营相结合,打好安全生产攻坚战,共检查各类生产经营者434家,向经营业主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45份,查处无证无照案件148起,维护了市场秩序,促进了安全稳定。

五是强力推进市场监管执法行动。坚持打防结合,纠建并举,不断创新监管执法机制,强化监管执法工作,持续推进专项执法工作,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秩序。截至目前,共查办各类违法案件630起,案值422.06万元。

六是推进社会共治,引导行业自律。强化12315行政执法机制建设,加大“一会两站”建设,扎实推进消费维权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的工作力度,健全公众参与监督的监管执法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主体自治、协会(商会)自律、公众和舆论监督等作用,推进监管社会化。共接听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422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0余万元。推荐上报国家级守重企业3家,自治区级守重企业11家,公示市级守重企业16家。(辛三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