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严控明火祭祀抛撒冥币等行为

31.03.2018  20:42

    记者昨日获悉,为进一步营造清明祭扫平安、便利、文明、和谐的氛围,呼和浩特市城管、交管部门将在清明节期间对市区明火祭祀、抛撒冥币等行为进行严格巡查管控。

    禁止明火祭祀。从4月3日至7日,禁止在建成区范围内道路街巷两侧、广场、小区、树林、草坪、建筑物下等场所焚烧冥币,抛撒纸币,禁止在市区二环快速路以内范围、呼哈路及沿线两侧、大青山前坡林地及周边区域明火祭奠。市城管执法局联合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将于4月1日至8日,在建成区所有街巷对焚烧冥币、抛撒纸钱和高声播放机吹奏祭奠乐曲、违法占道销售祭祀用品等行为进行严防严控,及时制止处置,对不服从管理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在此提醒全体市民要按照相关要求文明祭祀。凡需采取传统方式进行祭奠的,必须到市殡仪馆、青山公墓等殡葬服务场所进行。

    倡导文明祭祀。清明节期间,我市将在市四区设置24个鲜花公共祭祀点,倡导广大市民采取鲜花祭祀、种植纪念树等文明、环保、健康、安全的方式,寄托对已故亲人的哀思,自觉做到绿色祭扫,不污染环境、不影响他人。

    保证祭祀安全。鉴于我市公墓集中,祭祀人员密集的实际,市城管和交管部门将增加人员对集中祭祀点周围进行秩序维护和交通疏导,广大市民要合理安排祭祀时间,自觉遵守祭祀场所公共秩序,主动服从民政、公安、城管等部门安排,在指定的祭祀场地进行祭祀活动,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品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不得在山头、林地、公墓内违规用火,严防火灾事故发生。不得乱扔垃圾、不毁林毁地,不污染空气河流,自觉维护环境的优美、整洁和祭祀的安全。同时,倡导“网络祭祀”。利用微博、微信、新媒体等网络平台,传播故人留下的好家风好家训、追忆故人生前的感人故事,表达对故人的思念、感恩和敬仰。

    市城管执法局号召全体市民朋友,积极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从每一个家庭做起,用文明、低碳、俭朴、和谐的祭扫方式来引领时代新风气,争做传统文化的传承者、中华美德的践行者,争做告别陋习的先行者、文明祭祀的带头者,共同度过一个文明、绿色、平安、开明的清明节。(记者 孙岳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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