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新增三项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 导读 ]昨日,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从呼和浩特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了解到,6月1日起,呼和浩特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新增3项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并进一步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住房公积金缴存满3个月即可提取。
另外,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即可提取支付房租
昨日,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从呼和浩特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了解到,6月1日起,呼和浩特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新增3项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并进一步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住房公积金缴存满3个月即可提取。
据了解,新增的3项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为:购房办证费(含契税、住房维修基金)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限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时间为准两年之内,有效期内只办理一次。提取额度为可提取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
装修所购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限为高层4年之内,多层3年之内,二手房及现房房本两年之内,有效期内只办理一次。提取额度为装修费用提取标准以购房面积为准,按照每平方米1000元计算。可提取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额度不超过核定标准。
购买与所购住房同一小区的车库或地下车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限为以所购住房《房屋所有权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日期为准,高层4年之内,多层3年之内,二手房及现房房本两年之内,有效期内只办理一次。提取额度为提取金额以车库、地下车位合同及发票记录实际支出核定,可提取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支出,且不超出上限:车库20万元(含),车位15万元(含)。
另外,公积金缴存满3个月即可提取。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以上(含)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地、工作地无自有自住住房及贷款(含商业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租赁住房的,每年可凭有效证明材料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房产行政管理部门直管国有住房、企业单位自管住房的,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
租住商品住房的,按照每月每平方米15元(市属旗县8元)计算租金,144平方米以下(含)按计算租金的90%提取,144平方米以上按计算租金的80%提取。
[责任编辑:赵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