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商务局召开规范零售商供应商交易关系工作会议

24.03.2015  17:05

进一步推进商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零售商供应商交易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呼和浩特市商务局于2015年3月13日上午组织旗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和大型零售企业负责人召开了规范零供交易关系工作会议。会议学习了《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和《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研究部署了规范市场秩序和商务诚信建设工作。

会议指出,商务诚信建设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改善市场信用环境、降低交易成本、防范经济风险的重要举措。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迅速推进,伴随着简政放权、行业准入门槛的降低,商务领域诚信建设和市场秩序规范工作将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律的健全和执行力度的加大将会成为一个趋势。

会议要求,市区两级商务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明确任务、强化落实,切实做好零供交易监管工作。

一是要加强学习。相关工作人员要有提高工作能力的紧迫感,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对政策法规的学习研究要有前瞻性,对本地商业企业依法经营情况的调研课题要有先导性,对执法程序、执法手段、执法效果的思考要有规范性和预见性。

二是要积极组织。商务部门要发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协调机制牵头作用,会同有关执法部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市场经济秩序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严格市场监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构建长效机制,努力探索治本之策。在规范零供公平交易行为工作方面,要实行动态监测、常态监管,并进行风险预警,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三是要摸清底数。要抓好基础,深入调研。重点摸清本地批发、零售等大众消费领域限额以上企业交易模式、合同签订、履行约定、付款周期、结算方式等情况,做到总体情况清楚。

四是要健全制度。是要把公平交易、规范建档、主动备案、依法监督检查落实到日常工作中。要推动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和行政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建设,抓住重点,分类建档,分步实施,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五是要强化宣传。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强化企业契约意识和诚信经营理念。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采取政策法规宣传、专项执法宣传、典型示范宣传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零售商供应商交易监管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为推进零供公平交易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