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涉农涉牧商标与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规范使用推进会暨地理标志商标专题培训班在乌兰察布市举办

03.11.2016  14:41

    10月18—19日,全区涉农涉牧商标与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规范使用推进会暨地理标志商标专题培训班在乌兰察布市举办。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副局长林军强、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霍武参加会议并讲话,乌兰察布市副市长王心宇出席会议并致辞。各盟市工商及市场监管部门分管领导、商标科长,部分旗县工商及市场监管部门、农牧业部门负责人及 各盟市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组织 代表、 涉农涉牧企业 代表参加了会议及培训。  

  林军强副局长在会上介绍了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的背景和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近年来开展地理标志商标工作的有关情况,强调下一步地理标志商标工作重心将从注册向运用、管理和保护转变,他希望内蒙古各地区能够借鉴全国各地先进经验,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工商和市场监管等部门的作用,为地理标志商标使用管理营造良好的氛围,并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地理标志商标的规范使用,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管执法,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商标的保护工作。 

  霍武副局长在讲话中指出, 近年来,在国家工商总局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各级地方政府和工商及市场监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区地理标志商标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乌兰察布马铃薯”、“呼伦贝尔牛肉”、“兴安盟大米”、“库伦荞麦”、“杭锦旗甘草”、“乌拉特羊肉”、“乌海葡萄”、“阿拉善肉苁蓉”等一批农畜产品商标被注册为中国地理标志商标,“大牧场”、“二龙屯”、“清谷新禾”、“特仑苏”、“汉森”、“蒙都”等一批涉农涉牧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为推进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品牌化进程、促进县域经济创新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清醒认识到,与其他省区市相比,我区的工作还有很大差距。要从七个方面推进: 一是扩大社会宣传。 让更多的消费者逐步认可内蒙古品牌产品特别是绿色农畜产品品牌,要更多的购买内蒙古优质品牌产品。 二是强化使用管理。 解决不使用、不会用、不让用、不擅用等问题,在更大范围内来推动我区地标的注册和使用,助推内蒙古农畜产品品牌走向全国,扩大市场覆盖率。 三是规范生产管理。 各盟市要狠抓地理标志商标的规范使用,加强对地方龙头企业的指导。凡是使用地理标志商标的产品,都要加入合作社,纳入龙头企业统一管理,提高产品品质。 四是提升营销水平。 形成“龙头企业+地理标志商标+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基地+农牧户”完整的品牌化产业链。 五是增加农牧民收入。 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与使用,最终目的是提高经济效益,增加农牧民收入。 六是促进特色产业品牌化。 地理标志商标就是各地的名片,是当地的特色品牌,要努力形成“品牌化+产业化”,形成规模经济效益。 七是启动“互联网+商标品牌”工程。 线下线上互动,同步推进。充分利用“互联网+”这种方便快捷、互联互通、深度融合的网络销售平台,把内蒙古的绿色特色农畜产品推向市场,销售到全国各地,使我区农畜产品产业尽快走上品牌化发展的轨道。 

      培训班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周波和湖北省工商局商标处阚海舟用生动的事例、翔实的语言分别作了题为《地理标志司法实践中的相关问题》、《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和管理》的主题讲座。 乌兰察布市、呼伦贝尔市、赤峰市、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包头市达茂旗 做了大会交流发言。各盟市局及地理标志商标代表介绍了各自在地标使用、保护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交流了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和使用情况 。讨论了《内蒙古工商局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应用行政指导规范》,部署了保护“丰镇月饼”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还实地观摩了内蒙古民丰薯业公司、丰镇月饼、卓资熏鸡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情况。 (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