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四个加强”推进通辽市政府法制工作

24.11.2015  19:44

          十八大以来,通辽市将政府法制工作列入法治政府建设的重中之重,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为政府法制办公室基础性、全局性的工作,找出症结点,找准突破口,通过“四个加强”狠抓各项工作,政府法制工作呈现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是加强机构建设,充实法制办公室工作力量。通辽市非常重视政府法制工作,在人员和编制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市编委会又为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增加事业编制5人,对政府法制办公室班子和科室进行更新和调整,设专职副主任2人,设行政复议科、执法监督科、规范性文件审核科三个科室。现有8人全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其中法律硕士2人,法律本科3人,初步形成了“有机构干事、有人员干事、有条件干事”的良好局面。

          二是加强人员培训,提升法制工作人员素质。为提高全市法制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通辽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从强化法制工作人员培训入手,今年6月份在中央民族干部学院利用7天的时间组织了内蒙古依法行政实务专题研讨班,各旗县(市)区法制办公室分管领导和全体工作人员、市直各执法部门分管领导和法规科长120余人参加了专题研讨培训。通过培训,提升了通辽市法制工作人员的能力和素质。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做到依法思维。通辽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各项工作按照程序进行,每年都向市政府汇报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定期组织常务会议学法,市政府常务会议对《通辽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的通知》、《通辽市政府法律顾问规则》、《通辽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试行)》进行了审议通过、对外公布。并把各旗县市区、市直各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全市依法行政考核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四是加强基层法制建设,逐步推进法制进乡村。结合十个全覆盖工程,推进法制工作进乡村活动,在已建立的苏木乡镇法制联络员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行政复议联络员和仲裁联络员,把法律法规的宣传延伸到苏木乡镇,延伸到嘎查村。通过媒体、报刊和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让每一位群众了解到与自己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学会自我守法用法,学会用法律武器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