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内蒙古高院:开创全区法院工作新局面

20.11.2014  20:40

  原标题:自治区高院:开创全区法院工作新局面

   近日,自治区高院组织广大干警认真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组织全体党员干警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所作的报告以及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结合审判工作实际,迅速制定今后学习贯彻的具体措施意见。

  自治区高院要求,全区法院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增强信心、锐意改革、勇于担当,全面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要加大工作力度,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区法院要认真学习领会《决定》精神,按照中央、最高法院和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扎实有序的落实好司法体制、司法公开、办案责任制等各项改革任务。要坚持能动司法,切实为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和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要围绕贯彻落实自治区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推进大会精神,主动强化调查研究,主动与辖区内重点项目实现“无缝隙”对接,积极稳妥办理涉及重要案件,为“8337”发展思路和“两重”提供“全天候”服务保障。要推进平安建设,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全区社会和谐稳定。要坚决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活动,维护边疆安宁和社会稳定。要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妥善处理重大敏感案件,确保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要坚持司法为民,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要大力推进立案窗口建设,建立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打通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有效通道。坚持从严管理,切实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要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所取得成果,进一步加大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教育,强化各级法院绩效考核目标管理,强化广大干警作风纪律和业绩管理,确保公正廉洁司法,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记者 郝少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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