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盟食药工商局四项措施强化农牧资市场监管

19.04.2016  19:17

 

为了确保农资市场消费安全,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杜绝各类坑农害农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锡盟食药工商局通过四项措施,加强农牧资市场监管。

一、落实监管责任。制发“红盾护农”实施方案,在确保组织到位、领导到位的同时,加大督查、指导工作力度,督导各地局增加检查的频率,做好市场检查记录,掌握农牧资市场的动态情况,及时录入业务系统,并与农牧资经营户签订责任状,明确各经营户的责任与义务,以便及时掌握农牧资市场动态。

二、强化舆论宣传。通过“3·15”活动现场宣讲、各类媒体以及农牧资市场专项检查为契机,多种形式宣传农牧资方面的相关知识,向农牧民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发放消费维权便民联系卡,广泛宣传红盾护农的有关举措,并通过“12315”维权热线,及时受理农牧民朋友投诉举报,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查处和调解,切实维护农牧民合法权益。

三、完善监管制度。按照农牧资经营备案率达到百分之百的要求,建立农牧资经营户书式档案,将经营户的地址、联系方式、经营范围等情况全部装入档案,将动态监管和静态监管有效的结合起来,推动农资监管规范化。同时对农牧资经营户“两账两票一卡一书”等自律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促引导农牧资经营主体建立“农牧资经营档案”,规范农牧资经营者建立并完善商品质量管理及商品质量承诺制度,对不落实进货查验、购销台账等制度的经营者予以查处,积极开展“农牧资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

四、强化执法检查。加大对农牧资经营主体的检查频次,从查营业执照、经营者仓库、进销货台帐建立等方面入手,重点对种子、农药、化肥、农用薄膜、农机器具及其配件等农牧资商品质量进行检查,加强对化肥等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的抽样送检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农资,及时立案查处。(张宝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