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食药监和工商局四项措施强化品牌汽车市场监管

10.11.2015  20:24

 

为进一步规范汽车品牌销售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守法的市场环境,巴彦淖尔市食药监和工商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大品牌汽车销售市场的监管力度,促进汽车市场健康发展。

一是围绕加强企业信息监管,建立汽车市场主体档案。建立了全州汽车经销主体情况,内容包括:企业名称、经营地址、负责人、联系电话、经营汽车品牌种类、信用情况、汽车销售合同(样件)、投诉处理结果等内容,切实加强汽车销售行业动态监管。

二是围绕强化经营行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特别是依法查处汽车经销商利用购车合同免除自身责任、设置“霸王条款”;利用为消费者办理汽车按揭贷款、汽车保险等服务之便收取金融服务公司、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商业贿赂;虚假表示、虚假宣传误导欺诈消费者的广告违法行为或不正当竞争行为;销售或使用未标注产地、产品名称、代理商(经销商)以及没有产品合格证等标识的汽车配件。同时,综合运用行政告诫、行政建议等措施,杜绝汽车经销商违背消费者意愿强制销售保险、搭售商品、加价销售、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或者售后保养不符合国家标准等行为。

三是围绕落实信用信息公示建设,强化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制度,注重发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功能作用,运用信息公示和信息共享等手段,强化对汽车市场主体的信用监管,坚持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对守信主体予以支持和激励,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汽车市场主体,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对处罚案件和失信企业进行曝光,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有效预防、打击和震慑违法行为。

四是围绕强化宣传引导,突出行政指导效力。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共散发宣传单8000多份,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开展品牌汽车市场专项行动具体要求,督促经营者自查自纠,使广大消费者知晓、支持专项行动并提供相关线索,使整治工作深入人心。要求汽车销售服务行业加强自律,自我约束,开展员工培训,树立第一责任意识。督导汽车销售经营者建立汽车整车销售台账,汽车销售、维修服务经营者建立汽车配件进销货台账制度,做到“一车一档”“一品一档”,形成来源可追、去向可查、责任可究的全程追溯体系。在汽车销售服务企业全部建立12315投诉举报联络站和消费者投诉站,与各汽车销售服务企业签订《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承诺书》,对所有汽车销售服务企业进行集中约谈。(辛三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