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工商局四项措施强化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25.11.2014  18:58

    今年以来,兴安盟工商局从强化监督入手,通过四个方面的举措,切实加强全系统执法能力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一是强化学习,营造法治氛围。制定了《兴安盟工商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学习培训纳入计划,开展领导干部网上学法活动,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全年学法不少于40个学时的要求,定期组织开展党组中心组法律法规学习。全局干部参加培训考试,参考率达100%。组织干部培训班。全年组织举办各类培训班26期,参训人员500人。

    二是加强日常监督,提升办案质量。全盟工商部门各级法制机构认真履行法制监督职能,把好案件核审关,认真审查行政处罚案件事实是否清楚、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准确、量罚是否合理及说理是否充分等。切实将“攻大奸、戒小过”,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执法理念得到贯彻落实。

    三是强化层级监督,审理复议案件。坚持案件集体讨论研究,以事实和法律作为定案的唯一标准,切实做到了该维持的维持,该撤销的撤销,保证了行政复议的依法审理。同时,认真组织复议案件经办人员进行反馈交流,围绕案件办理程序、案件定性、调查取证和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类似案件中应当注意的地方进行分析讲评,举一反三,改正执法办案中存在的不足,提高执法办案质量。今年,行政复议申请2件,已办结2件,法定期限办结率100%。通过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

    四是进行重点监督,开展执法检查。全年分别在7月份和11月份开展了全盟执法检查,共抽查行政处罚案卷200卷。其中,适用简易程序案件20卷,一般程序案件180卷,案件评查人员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行为评议标准》要求,对每个案卷进行现场打分。评查人员及时总结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好做法好经验供其他单位学习,对案卷中出现的问题向被检查单位提出,纠正行政执法中的错误。通过开展执法案卷检查,强化了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马福生 田志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