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重因素促动赤峰市城镇居民实现增收
05.01.2015 15:29
本文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2014年,我市实现了社会经济平稳增长,城镇居民收入稳步提升的好局面,据国家统计局赤峰调查队调查,2014年,赤峰市城镇居民实现增收主要是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企业退休人员调增养老金、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高和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势头良好等因素共同促成的。
从2014年7月1日起,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最低工资的规定,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实际,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这让一些低收入的劳动者得到了实惠。让低收入劳动者得到实惠的政策还不止这一项:2014年赤峰市企业退休人员调增了养老金,人均月增加180元左右;2014年,赤峰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月人均421元提高至442元,全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9.4万城镇居民从这一政策中受益。 另外,去年,国家针对小微企业的各项减税减费优惠政策陆续实施,一系列再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效应显现,充分激发了我市民间资本的活力,使得我市个体、私营经济持续发展,这也带动了我市城镇居民经营性收入的增长。[责任编辑 张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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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2015 1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