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第四督查组关于在内蒙古设立热线电话的公告

16.07.2017  22:21

  国务院第四督查组关于在内蒙古自治区设立热线电话的公告

  按照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的统一部署,国务院第四督查组于2017年7月15日至28日对内蒙古自治区进行实地督查。为便于广大群众反映问题和意见建议,国务院第四督查组设立热线电话。热线电话号码为0471——4824326、0471——4819177,开通时间为2017年7月15日至28日的每天上午8时至晚上8时。欢迎广大群众重点围绕企业和群众办事难、涉企乱收费、民间投资门槛高、创新创业政策不落实、民生保障不到位等方面反映问题线索,对政府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国务院督查组对来电群众个人信息和来电内容将严格保密,对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将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研究办理。

  国务院第四督查组

  2017年7月15日